靖边县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四做到四注意”


靖边县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四做到四注意”


靖边县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四做到四注意”

今年以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前三季度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处于全市末位的状况,院党组高度重视,全院上下群策群力,加大工作力度,转变工作方式,采取“四做到四注意”措施,在今年最后一个多月里,受理或依职权审查案件41件,立案38件,建议被采纳35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采纳数占执行逮捕数比例由0.38%提高到7.8%,迅速扭转了被动落后的局面。

“四做到”:一是做到广泛宣传,提高羁押必要性审查业务的知晓率。一方面向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宣传。通常以“串门”的方式与本院刑事检察部、公安局办案机关、法院刑庭经常沟通,目前本院刑事检察部、公安侦查部门、刑庭以及看守所都熟知我们在开展此项业务;另一方面让所有在押人员及其家属都明白凡是符合条件的案件都可以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我们的具体做法:1、在看守所每个监室的制度册里都插入了一份我们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义务告知书”;2、要求管教干警组织在押人员学习监规时也学习我们的告知书;3、在每名在押人员被逮捕后3日内我们会及时向其送达“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义务告知书”;4、在看守所大门口张贴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义务告知书并设立投递信箱。

二是做到依法审查,以法定的社会危险性作为判断羁押必要性的根本标准。大胆主动地启动审查,不因在押人员所涉嫌的罪名而先入为主的做局限性选择性审查,而是透过罪名的表象看个案情节、结果等本质。比如我们今年办理的35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涉嫌信用卡诈骗罪1案、涉嫌赌博罪1案、开设赌场罪1案、妨害公务罪1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1案、非法行医罪2案、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3案、故意伤害罪7案、寻衅滋事罪13案。办案中在依法审查的前提下,我们关键把握的一点就是社会危险性,比如审查对象是否有前科以及前科犯罪类型,是否系惯犯,犯罪背后产生的矛盾是否得以解决、纠纷是否得以化解,本案证据是否已经固定,变更强制措施后是否会影响诉讼顺利进行。例如前段时间我们办理的任某某等十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案件线索来源于中央扫黑办第十二督导组,我们没有被涉黑吓住,在日常入所检察中发现该案部分在押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并不高,变更强制措施可能更有利于其它在逃嫌疑人到案,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于是在没有人提出申请的前提下我们依职权主动提出变更建议,建议最终全部被采纳。变更后,目前已经有5名在逃的同案嫌疑人主动归案。

三是做到“十项联动”,以达到“一保到底”的效果。“十项联动”是指:“与在押人员独立谈话、询问在押期间表现、听取办案部门意见、调阅案卷、与检委会委员逐个讨论、向上级院口头请示、召开公开审查会、风险评估、召开检委会、组织联席会议”十项工作联动推进,通过“十项联动”一方面有利于我们更精准把关,另一方面可以促成我们无论在哪个环节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在下一个诉讼阶段,被变更对象都不会再被收押回来,达到“一保到底”的效果,进而提高羁押必要性审查办案质量、节约司法资源。(详细做法在典型案例中有介绍)

四是做到全程跟进,在变更前进行教育警示工作,在释放后做好回访工作,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比如在变更的13人寻衅滋事案中,检委会做出变更决定后、发出变更建议前,我们首先让每一名被审查对象自书了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检讨书,目的是检查其是否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是否真正悔改。其次对13名被审查对象进行了两次集中教育警示,第一次向其宣传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意义和取保候审要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将面临的上网追逃后果。要求其必须保证释放以后随传随到;第二次是临出所时再集中叮咛一次,强调禁止触犯一些我们能想到的可能性,如喝酒,以免产生酒后寻衅滋事、酒驾等后果。最后,在释放后我们不定期通过打电话抽查的方式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后是否遵守规定进行回访,因为在出所前我们会登记每名被审查对象及其家属的电话号码。电话回访时,被变更对象若说在家中,我们会要求其家属接电话。通过这样变更前教育警示,变更后回访的方式,极大的保证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办案质量。

“四注意”即:一是要注意一定把握住有无社会危害性这个核心。不能为了增加办案数量而“是不是鸡蛋都拾进篮子里”。

二是要注意多请示,多汇报,无论情况多紧急,坚决杜绝不经任何审批出具变更建议书或函。必要时可以每案都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

三是要注意建议效果的双赢、多赢和共赢。因为我们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是建议性案件而非决定性案件。所以,在办案过程中要注意与被建议单位多交流、多沟通,以达成共识,进而提高办案效果。

四是注意关注“应当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的几类案件,比如可能无罪的,入所期限可能超过所判刑期的。实践中法院确实存在根据所羁押期限作出判决结果的案件,作为执检检察官,我们应当擦亮眼睛,杜绝或者至少减少此类现象发生。方式就是从严格监督在押人员羁押期限检查中发现线索进而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果发现这几类案件,应当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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