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靖边县:强化资金督办 促进工作落实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为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夯实各项工作落实,靖边县在榆林市率先实施函告制和项目资金兑付督办制,对全县所有涉及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的部门,实行函告告知制度和资金兑付督办制。严格按照限时办结制要求,收到上级下达的资金文件后,电话通知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并发出资金文件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督办回证”。资金到位后,向相关单位发出“靖边县财政扶贫资金到位告知函”。对于下达预算指标超过15个工作日仍未执行的,进行电话催办,2019年共电话催办部门3次;对于超过3个月仍未执行的,将约谈部门分管领导,本年的共约谈部门分管领导1次。对于超过6个月仍未执行的,收回资金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后用于其他脱贫攻坚项目,本年度共收回调整财政扶贫资金650万元。面对部分部门资金拨付进度较慢,该县进行资金兑付督办,发出“靖边县财政扶贫资金兑付督办函”,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快支出进度。2019年共发督办函3次,预警提醒函2次。

靖边县通过督办多措并举,切实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截至目前,财政扶贫资金总支出率达到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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