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湖州这些集体与个人获国家荣誉

优秀!湖州这些集体与个人获国家荣誉

近日,全国妇联在京举办“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会上表彰了996个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995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湖州市吴兴区“平安大姐”社会工作室、德清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湖州市妇联权益部(家庭儿童部)部长陆弘、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原市检察院“春燕”工作室主任)魏冠卿、长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原长兴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王鑫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优秀!湖州这些集体与个人获国家荣誉

为优秀典型喝彩

向优秀榜样看齐

想要了解她们的优秀事迹吗?

小布带您认识下她们吧!

优秀!湖州这些集体与个人获国家荣誉

吴兴区“平安大姐”社会工作室

优秀!湖州这些集体与个人获国家荣誉

“小组织”发挥“大能量”。在吴兴区织里镇,有一支特殊的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平安大姐”。工作室核心成员25人,来自13个省,都是在织里创业的女企业家。作为“新织里人”,她们主动参与新居民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调解,并在织南调解中心设立了值班室,每天由2名大姐轮流值班。截至目前,已调解纠纷800多起,涉及1200多人次,调解成功率97.3%,满意率100%。大姐们还共同出资成立了“安姐实业”公司,160多万的收益全部用来做公益事业。

德清县人民法院

优秀!湖州这些集体与个人获国家荣誉

近年来,德清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跟“德清嫂”品牌引领,创立“芬芳工作室”,始终保持“热心、耐心、公心”,采用“依靠群众法、借用外力法、情理交融法”调处家事纠纷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在保障妇女权益和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德清县妇女权益维护事业的健康发展,荣获全国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文明单位、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女干警田芳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陆 弘

优秀!湖州这些集体与个人获国家荣誉

湖州市妇联权益部

(家庭儿童部)部长

陆弘从事妇联工作24年,始终不忘初心,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聚焦源头,在全省较早推动出台促进女性公平就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形成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孤独症儿童等调研文章或专报,积极建言为决策提供思路。聚合资源,编发湖州市首个妇女儿童维权案例选编,创设“法理姐说”等线上线下活动,信访案件群众满意率100%。聚力家庭,推动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拓展多个公益项目为困境妇女儿童办实事。

魏冠卿

优秀!湖州这些集体与个人获国家荣誉

湖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

(原市检察院“春燕”工作室主任)

魏冠卿说:“作为一名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既要有如山的坚毅,也要有似水的柔情。因为我们一个小小的决定,可能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多年来,她大力助推湖州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支持体系的建立。在全国率先提出将附条件不起诉帮教纳入社区矫正范围;推动吴兴区建立全市首家政府主导型帮教观护基地;带领团队成立全市首个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探索建立亲职教育、修复家庭关系同步开展的“一体两翼”型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模式。

王 鑫

优秀!湖州这些集体与个人获国家荣誉

湖州长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原长兴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

王鑫积极发挥女民警沟通和性别优势,从预防、宣传、惩处方面做好压降警情和保障妇女权益双赢工作。建立《家暴警情处置和家庭纠纷化解联合工作机制》,组建由女民警、妇联干部、女律师组成的联动工作网格。一年来带领处置家暴警情35起(均发放告诫书并落实跟踪回访),化解家庭纠纷296起,成功救助轻生女子3人,处置妇女儿童受侵害案件12起。反家暴宣传氛围日渐浓厚,家暴警和家庭重复纠纷警大幅下降,2019年家暴警实现报警零重复,工作机制在县层面加以推广。

优秀!湖州这些集体与个人获国家荣誉
优秀!湖州这些集体与个人获国家荣誉

白鹭南飞 明春盼归

11月,摄于南浔区菱湖镇六堡里村

摄影:李则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