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批发和零售业总体规模扩大 行业结构持续优化

联商网消息:12月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系列报告,近年来,我国批发和零售业快速发展,对引导生产、促进消费和稳定就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报告指出,我国批发和零售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行业结构持续优化,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日益显著。

总体规模不断扩大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18年末,全国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649.9万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长131.2%;从业人员4008.2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20.9%。法人单位数与从业人员数均居第三产业各行业首位,批发和零售业总体规模不断壮大。

从主要经济指标看,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4万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6.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2万亿元,比2013年增长44.1%,占第三产业全部法人的58.5%。

行业结构持续优化

2018年末,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95.7万个,从业人员1810.0万人,资产总计11.3万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7.8%、30.0%和56.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万亿元,比2013年增长40.5%。其中,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数增长明显快于批发业,但营业收入增速却低于批发业。

从行业中类看,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等小规模非实体零售业态发展较快。

2018年末,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比2013年末增长308.4%,年均增长32.5%。

其他依次为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综合零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企业法人单位数分别增长209.9%、187.8%、185.1%、165.4%、151.7%、151.5%、137.6%和134.1%。

内资企业占绝对主体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内资企业法人单位645.0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132.3%,占批发和零售业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99.3%,是我国批发和零售业的绝对主体。

在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法人单位数550.4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179.4%;国有和集体企业法人单位数合计4.3万个,比2013年末减少32.6%。

同时,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单位分别为2.5和2.4万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8.1%和26.1%,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比重均为0.4%。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