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查处!沧州这个村原村委会主任非法侵占村集体资金12万元

12万违法资金返还村集体

肃宁县纪委监委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不打折扣

“真是没想到,这钱还能一分不少的追回来”,“真是多亏了咱县纪委,给村里挽回了损失”、“正好能拿着这个钱给村里干点儿事”在村集体资金的返还现场,肃宁县尚村镇东青口村“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们兴奋地说。

近期,肃宁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尚村镇东青口村原村委会主任非法侵占村集体资金12万元的案件。该村原村委会主任利用暂时保管村内资金的职务便利,谎称保管的12万元村集体资金缴纳了村建设相关配套资金,将该款非法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肃宁县纪委监委查明案情后,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将应属于村集体的资金12万元全额退还给东青口村,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赞誉。

肃宁县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腐败专项整治县委

书记多次听取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并做出批示,以身示范,带动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从县直各部门抽调了30名业务骨干充实到专项整治小组,有效加强了人员力量。肃宁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两保六包三精准”要求,委机关班子成员每周深入包联乡镇,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了快查快处工作机制,对问题线索处理成效实行两个月一轮次闭环运行。建立了县纪委监委与乡镇纪委联合办案模式,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熟悉基层情况的独特优势,对涉及村干部的问题线索视情况交办各乡镇纪委,情况复杂案件,由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与乡镇纪委联合查办快速寻找突破口,大力提升办案效率。

同时,肃宁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案件质量“三把关”和调查处置“双见面”制度。通过分管领导查漏补缺、审理室从严审查、办案组互评互查,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在调查前与举报人见面,核实举报信息和证据来源,仔细甄别问题线索质量,提升审查调查工作效率,在调查结束后及时告知结果并做好政策讲解,提升群众对处置反映问题的满意度。

今年以来,肃宁县纪委监委共梳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617件,办结613件,办结率99.3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4人,退还群众18万元,通过专项整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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