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後對方受傷住院,我方積極治療,並支付各種費用,但對方仍提出高額賠償金是否合理?

鄔晴霜


首先對您積極參與救治提出表揚!同時也希望那些說:不墊付、不探視、不協商的人都看看。

我們常常遇到這樣的窘狀: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受傷,且不管責任在誰,作為機動車一方積極參與救治並墊付醫藥費後,被救治者不僅不領情,反而獅子大開口索要高額賠償,讓積極救治者寒心!

其實這個情況在我們生活中還是比較常見的!這樣做合不合理?受傷者認為合理,肇事者認為不合理,各執其詞。

肇事方的理由是:事故按責任判罰,該自己承擔的由保險公司賠償,額外要求自然不會答應。

傷者方的理由是:你是強勢群體,先不管我有沒有責任,反正我是被你撞得,受到傷害,就該你賠!

於是,傷者一旦住院後,各項檢查,治療全部上一遍,哪怕以前的老毛病也借這個機會治療一下。

治療結束,可以出院了,後續賠償又來了,名目雜立,讓人不堪其煩!

當然,對合理的治療需求與後續費用我們應該支持,畢竟好好的人給造成了傷害。但不合理的要求則要依法處理。

國家法律對人傷費用墊付有明確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說不墊付、不探視、不協商的都好好看看:保險公司負責交強險限額內費用墊付,超出部分商業三者險是不予墊付的!

交強險墊付多少?死亡傷殘限額110000,治療10000,財產2000,這是全責。主責和次責墊付更少,無責死亡傷殘限額11000,醫療1000,財產100。

交強險墊付小事故完全夠了,但稍嚴重點的就不夠了,這就需要肇事方先行墊付後在商業三者險內賠付。

不墊付的後果往往很嚴重,一旦傷者因為不墊付而導致得不到及時救治,肇事方很可能由民事責任轉化為刑事責任,就是要坐牢!不探視、不協商更加導致雙方關係惡化,一旦對方不出具諒解書怎麼辦?這是要擔法律責任的!

在人傷交通事故的處理中,我們不贊成這種偏激的做法,而是要用合理合法的手段來解決!

一旦發生人傷交通事故,救治傷員是第一位!醫院我們不必說,沒錢莫進門!只能我們自己先墊付部分先行搶救,千萬不要多,多了醫院會全部花光。

等傷者脫離生命危險後可以諮詢處理警官,確定自己在事故中所需承擔的責任比例,同時申請保險公司交強險先行墊付,並積極聯繫保險公司的人傷專員,在人傷專員的指導下進行墊付,大概比例是按自己承擔責任多少來墊付,記得要剔除社保部分。同時收集好全部墊付及治療票據,以便向保險公司索賠。

如果對方在治療完成後仍然提出高額賠償金,相信靠自己和保險公司與對方協商多半是達不成一致的,只能讓對方提起訴訟,法院會根據情況進行合理判罰。

這樣,自己省心,保險公司省事,傷者方也沒理由繼續鬧事,即便不簽署諒解書,以法律判決也可以結案,大家皆大歡喜!

當然,如果你對傷者採取“不墊付、不探視、不協商”的態度,到最後的結果往往是害了自己!


鵝叫十八


我說一下我的親身經歷。去年的時候和一個自行車發生了刮擦,對方只是皮外傷。我第一時間撥打了120和122,跟隨救護車去了醫院墊付了急診費用,隨後對方家屬也到了醫院。醫生說最好觀察幾天就辦理了住院。沒想到對方一住就是三個月,我開始墊付了幾千塊錢後來就不管了對方也不找我,出院後對方兒子找我協商解決,一塊去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一看材料就說有三十多天的掛床費用需要他自己承擔,而且還有二千多的非醫保用藥需要我承擔,本來覺得趕緊處理了就算了,可是對方不同意,還要額外要一萬五千塊錢,我肯定不同意啊建議他去法院起訴,又經過了三個月的等待法院開庭,法官說額外的錢沒有依據不予受理,保險公司提出的非醫保用藥不支持,六百多塊錢訴訟費一人一半,最後我只是損失了三百塊錢,比協商強多了,很多人可能覺得打官司比較麻煩,其實不然,這種簡單的民事案件很簡單的


用戶2254542626281


對象護士基本工資1800,效益4000左右,被汽車撞傷,還懷著孕不能吃藥打針不能拍CT,只能做磁共振醫生說看不準確,左膝韌帶撕裂,半月板損傷,大面積積液,恥骨損傷,對方不賠償把什麼都推給保險公司賠,保險公司說沒骨折最多報三個月誤工費,還是基本工資,草你媽,我老婆還懷著孕不能吃藥打針都是受罪受過來的,疼得哭嚎了好幾天,這個罪白受啦,半月板和韌帶好的都很慢,肚子越來越大生孩子前六個月都上不了班,平時一個月六千,現在受著罪還給這麼少的誤工費我到哪裡說理去?


青春那些事兒666


首先肯定你是一個好人,出事以後積極的態度是令人讚賞。但是積極的態度有時候並不能解決問題。

我個人一向主張不探視,不墊付,不私下和解。受傷的一方認為自己是受害者,心裡憤憤不平,如果探視時,對方語言態度不夠平和,容易引起衝突。如果是墊付保險公司賠償時,你很難全額拿到你的墊付款。私下和解後患無窮。一切交給保險公司解決,保費不夠時,你可以補足不足部分。

交通肇事賠償是按責任比例分配。不是由他隨便要,交給警察處理,如果你認為警察判罰不公,可去法院起訴。


關寶慶1


該案例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交通事故每分每秒都在發生,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賠償是在所難免的,但具體該怎麼賠償合適,還得根據實際情況,法律的實施是以事實為基礎的,雖然發生交通事故,駕駛者會承擔賠償責任,但家屬漫天要價,肯定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對於對方提出的高額賠償是否合理,我認為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駕駛者涉嫌犯罪的,比如交通肇事和危險駕駛造成人員傷亡,因為已經觸犯刑法,受到刑法處罰在所難免,而民事賠償也是躲不掉的,基於這種情況。如果對方提出高額賠償金,在駕駛者為了能減輕刑罰處罰同意的情況下,對方可以出具諒解書,這樣一來,駕駛者便可獲得從輕處罰的機會。因此,不管對方合理與否,因為你犯罪在先。

第二種情況是僅僅屬於違法並不構成犯罪的,一般交警部門會根據事故現場進行一個責任認定和劃分,然後根據各自的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對於這類賠償,對方漫天要價顯然是不合理的,並且也得不到法律支持,交通事故賠償是分的很細的,並且也是有具體標準的,比如傷殘賠償金、誤工費、營養費、醫療費、住院費等等,而對方只能根據實際損失進行相應的索賠。

如果對方漫天要價存在明顯不合理的地方,駕駛者完全可以不予理睬,並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利益,賠償是一定的但只能承擔自己應該承擔的部分。


曾小律


只要你保險足夠,你就不墊付,不探視,不協商等起訴法院判決就行了,你墊付的錢保險公司會以各種理由給你找理由拒賠20%左右


可樂加冰200098885


是這樣的。發生交通事故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問題,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受害方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裁決到底賠多少。

目前關於交通事故賠償問題,主要的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裡邊對於人身損害賠償的範圍、項目、計算方法等都有詳細的規定。

在訴訟中,對方要求的賠償項目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相關的數額必須有證據支持,否則的話,漫天要價根本不會得到法庭支持。

以醫療費為例。受害者主張醫療費應提供醫療費票據、住院病歷、用藥詳單。被告方可以就用藥的合理性進行審查,如果出現了不合理的現象(例如小病大治,長期掛床,搭車治療與交通事故無關的疾病,濫用高標準高價格進口藥物等),可以要求法庭剔除。

總之,對於不合理的要求不必一味遷就,依法處理就是了。


淮北日月升


哎……人哪有一點一點理在他手裡就發揮的淋漓盡致呀!你撞了人如果事故認定是你的責任就他們一定要獅子大開口了!這就是人們的貪心,可是他們不知道不義之財不能要那麼多啊!


手機用戶63688092106


交通事故發生後,第一報交警和保險公司,由交警定責,同時由保險公司開始理賠程序。第二,傷者索要鉅額賠償可以同保險公司協商處理,無法處理,告知傷者依法起訴。


民商事審判資訊


不是他要你怎麼賠償就怎麼賠償的,國家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是有標準的。而且你還有保險公司,談不攏就讓他去起訴,法院怎麼判保險公司怎麼賠,前提是你的保險額度夠賠付,不夠的就要你自己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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