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警情通报】

2019年12月9日上午,一段“一男生被打”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在一个楼梯口一个跪着的男生被身穿校服的学生漫骂和殴打,时间约1分04秒,旁边不时传来嬉笑的声音。

当天发现网上视频后,广宁县公安、教育、宣传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迅速调查此事。经查实,视频中动手者董某(男,12岁,广宁某初中学生),被打者李某(男,12岁,广宁某小学学生)。事件发生在12月8日(星期天)15时15分许,案发地点为广宁县南街镇商业步行街,此事件由李某前段时间在网上“快手”上传一段视频,引发矛盾。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事学生进行严肃训诫,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同时,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对受害人予以心理疏导和抚慰。

本案相关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已经给受害人及其亲属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希望广大网民停止并自觉抵制转发、扩散相关视频,不让孩子受到二次伤害,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安全。


广宁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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