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底了,工資表“合規性”日益突出!企業務必做好自查、整改



我們身邊很多虛列人員工資被查的案例,簡直有種觸目驚心的感覺!

大部分企業覺得沒舉報金額又小,只要稅局不上門檢查肯定沒問題。但是現在已經是大數據時代,只要公司出現異常,肯定會被查出來!

工資單造假?重罰!

經典案例再現:

深圳市稅局第三稽查局對某工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實施稽查,查實該企業通過工資單造假方式,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該局依法對企業作出補繳個人所得稅50萬元,罰款25萬元的處理決定。

該公司主要從事工程造價諮詢、工程招標代理、工程監理等業務。稅務稽查人員在查前分析中發現,該公司屬知識密集型行業,主營業務為提供工程諮詢等勞務服務,成本費用主要為人力成本。根據這一特點,稽查人員決定將工資費用稽核作為檢查重點。

經過對應付工資明細賬進行審核,稽查人員發現,該公司計提工資費用與實際發放的工資金額不一致,一些月份甚至相差將近20萬元。稽查人員查看賬目中的相關憑證及企業納稅記錄,發現該公司每月按工資表計提工資費用並計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但在實際發放工資時卻按不同的金額做賬,並且記賬憑證後只附一張銀行代收付業務委託書,上面只有一個代發工資的總金額,並沒有員工工資的詳細發放清單。

稅務稽查人員約談了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向其進行了稅法宣講,該企業最終向稅務機關提供了真實工資發放清單和銀行轉款記錄。企業負責人承認,由於工資實行提成制度,員工每月收入與其業務量變化掛鉤起伏較大,為讓員工少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採取了工資單造假的方式。根據該企業的違法事實,稽查人員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

這個案例是不是很眼熟?實際中,經常碰到企業虛列人員工資、工資單造假的方式來達到少繳納個人企業所得稅的目的,這樣的案例實在是太多了!

一、偽造工資表打假官司,桐廬兩人被判刑!

2018年 7月31日上午,桐廬法院審理一起拒執犯罪案件,

2014-2016年期間,該公司作為被執行人在桐廬法院涉及多起民事訴訟,涉案標的1600餘萬元,方某甲作為共同被告涉及標的500餘萬元。案件進入執行後,方某甲在相關判決、裁定未能執行的情況下,擅自處置公司其他財產致使判決、裁定部分無法執行,其中包括將政府補助款160萬元中的60萬元用於歸還其他債務;將公司廠房出租所得租金24萬元另行開支;公司部分機器設備出售所得95萬元用於歸還其他債務和另行開支...捏造該公司需支付上述職工工資10萬元的事實,並指使方某乙偽造工資清單向桐廬法院提起虛假訴訟...

桐廬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方某甲、方某乙虛假訴訟、幫助偽造證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一案做出判決。方某甲犯虛假訴訟、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被告人方某乙犯幫助偽造證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二、為逃稅虛列工資被罰30萬!

某公司2011年賬列應付工資科目為5013120.00元,其中列支工作人員工資2779470.00元,銷售及相關人員工資714500.00元,外勤人員工資1519150.00元。

檢查發現,賬列外勤人員發放的工資中其中有1211400.00元並無簽字記錄、轉賬憑證或收據等有效發放依據。對於無有效發放依據的工資屬多列工資1211400.00元,應補繳企業所得稅302850.00元。

三、虛增工資費用60萬元!

廣東省某稅務稽查局根據舉報信息,對某企業實施稅收檢查。最終經過核查取證,稽查人員確認,這家企業在2014年—2016年期間,通過非法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方式,虛列10多名企業人員,並且分解工資,以此虛增工資費用60多萬元,偷逃個人所得稅20多萬元。

面對稽查人員出示的證據,企業承認了違法事實。該局依法對企業作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處罰款共計40多萬元的處理決定,並對企業進行了處罰。

2019年年底了,工資表“合規性”日益突出!企業務必做好自查、整改

工資費用主要稽查的4個方面

根據企業情況,稽查人員針對企業賬簿中的工資費用項目,從四個方面入手實施核查:

一、審核工資支出憑證。

檢查企業的人員花名冊、考勤表、工資明細賬和計算表,審核工資發放憑證與銀行代發工資卡等憑證資料的數據是否對應無差異。(只要你這些東西對不起來,99%的情況都是講不清楚,等待的只有細查。)

二、核查企業職工人數、薪酬標準是否存在異常。

稽查人員分析企業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結合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生產規模,核實從業職工人數和薪酬標準,重點核實月工資額低於5000元的人數佔比情況。

三、檢查“賬實”差異。

審查分析企業“應付職工薪酬”賬戶與實付工資總額是否對應,核對各種津貼、補貼、獎金的發放是否正確。檢查“應付福利費”賬戶支出情況,核實企業通過該賬戶發放現金和實物的具體情況。

四、結合第三方信息分析企業數據。

利用金稅三期系統和社保系統,核查工資表中人員與企業繳納社保人員在數量上是否存在較大差異,並對企業申報個人所得稅人員的比例和收入情況實施核查。

工資表的9個涉稅風險!

1.工資個稅計算是否正確

重點檢查工資表中代扣的個稅金額是否依法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是否存在人為計算錯誤、故意少交個稅的情況。

2.人員是否真實

重點檢查工資表上的員工是否屬於公司真實的人員,是否存在虛列名冊、假髮工資現象。

3.工資是否合理

《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範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4.是否申報了個稅

重點檢查企業工資表上的人員是否均在金稅三期個稅申報系統中依法申報了“工資薪金”項目的個人所得稅。

2019年年底了,工資表“合規性”日益突出!企業務必做好自查、整改

5.是否存在兩處以上所得

個人取得兩處及以上工資、薪金所得,應固定一處單位,攜帶個人身份證及複印件、發放工資、薪金的合同及發放證明,於每月15日前,自行向固定好的單位所在地稅務機關合並申報個人所得稅,多退少補。

6.是否存在已離職人員未刪除信息

重點檢查企業工資表中是否還存在人員已經離職、甚至已經死亡等,但是仍然申報個稅,未及時刪除這些人員的信息的現象。

7.適用稅目是否正確

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存在在計算個稅的時候是否故意把“工資薪金”項目轉換為“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把高稅率項目轉為低稅率項目,造成少申報個稅。

8.年終獎計稅方法是否正確

對於僱員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採取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的計稅辦法。

員工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9.免稅所得是否合法

重點檢查工資表中的免徵個稅的所得項目是否符合稅法規定,如免徵個稅的健康商業保險是否符合條件、通訊補貼免徵個稅是否符合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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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工資應該如何合理避稅?

1.合理避稅

合理籌劃月薪與年終獎

實物福利代替津貼

公司合作代替工資、提成和佣金

2.錯誤避稅

利用離職補償金避稅、現金髮工資、貼發票報銷、兩個銀行卡、第三方轉賬等方式。本文只涉及合理合法的避稅方式,上面這幾種方法明顯違法,就別給自己和公司找麻煩了!

特別提醒:

1.新個稅法落地後,個稅申報已經成為稽查人員稽查的一大要點。只要被抽到,企業往往很難脫掉干係!

2.長期大量零申報的企業可能被預警。一家企業長期沒有員工工資超過5000,很容易被發現異常。

3.社保繳納,是否足額繳納,與個稅申報人數是否一致都會被稽查。如果社保人數和申報個稅人數不一致,將有大麻煩。

企業違法會計有什麼責任?

現在的違法成本也比較高,很多會計還不知道其中的厲害!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逃稅罪】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還有就是不要說自己是代賬會計或者一句我不知道就能搪塞過去,在這裡稅來稅往今天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公司出現稅收違法犯罪,會計有什麼責任!

配合檢查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稅務檢查時,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當事人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情況,有關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及證明材料。如果公司被稅務檢查,作為參與財務核算的會計人員必須配合檢查並如實提供相關資料,這是會計人員依法應當履行的義務。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八條規定,稅務代理人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除由納稅人繳納或者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外,對稅務代理人處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推送至多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依照《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佈辦法》的規定,稅務機關可以向社會公佈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並將信息通報相關部門,共同實施嚴格監管和聯合懲戒。

其中,公佈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就包括經法院裁判確定的負有直接責任的財務人員、團伙成員的姓名、性別及身份證號碼。如果是負有直接責任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稅務機關可以依法一併公佈其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者納稅人識別號、註冊地址,以及直接責任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職業資格證書編號等。

簡單來說就是會影響我們財務人員的徵信制度,這個徵信制度大家都很熟悉了,這裡我就不再多說!很不巧的是老師認識這樣一個財務人員,公司也是出現了稅收問題,最後進了會計誠信黑名單,最後已經嚴重影響到了他的生活,現在談起來也是後悔不已。今天簡單說一下也是為了給我們廣大會計提個醒,且行且珍惜。

2019年年底了,工資表“合規性”日益突出!企業務必做好自查、整改

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裡可是有好多罪名,明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比如:

妨害清算罪,

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虛假破產罪,

逃稅罪,

虛開發票罪

偽造證據罪

......

一旦公司出現稅收違法犯罪,作為公司的會計人員,很可能被界定為屬於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此外,根據《會計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因發生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單位不得任用(聘用)其從事會計工作。

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關規定受到行政處罰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處罰期屆滿前,單位不得任用(聘用)其從事會計工作。

看了上面這三個,你覺得你還能以一句我不知道就能混過去?公司出現稅收問題我們會計首當其衝,大家應該都還記得之前某女星偷稅,財務人員被控制的事情吧,這樣的新聞老會計應該看過不只一個兩個,什麼某公司偷稅老闆判三年,會計判五年等等,所以說大家要小心入坑呦~

違法成本高,會計人要自保!

1.自己不要參與買票、賣票,也要提醒所在公司的老闆不要觸碰發票這根紅線,記住:切忌虛開虛抵!

2.自己單位員工離職了,儘快刪除個稅申報系統中的員工信息,避免出現兩處以上有工資薪金所得導致員工後續麻煩。

3.自己離職了,記住離職前先去稅務局辦理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信息變更手續,否則你會存在關聯風險。

4.多關注財稅最新政策,跟上政策步伐,否則容易出錯。

5.所在單位假若不想經營了,一定辦理正常註銷手續,切記不要聽之任之、不了了之,否則公司成了非正常戶,你也容易受連帶。

6.自己所在的公司還在用個人卡收付款嗎?大額交易的個人賬戶已被重點監控,私戶避稅行不通!

7.所在公司的會計憑證、賬本等不要隨意銷燬。

會計人要想長久從事會計崗位,就不要觸碰紅線,一旦觸及必將嚴懲!

2019年年底了,工資表“合規性”日益突出!企業務必做好自查、整改

給企業的提醒

1、虛列員工發工資的時代結束了!之前稅務局的信息系統不發達,個稅起徵點比較低,一部分高收入人員就通過找人來來發工資的方式少繳納個人所得稅。這種方式在很多企業非常流行!但是隨著金稅三期全面上線,要求必須全員全額申報,虛列人員的工資發放就沒有了生存空間。

2、現在是大數據稽查時代,除了我們上面說的工資薪金也只是稽查點之一,工作中還有報表、申報、進稅項、發票等等都需要我們擦亮眼睛,避免入坑。

3、靠買票過日子的企業還是少,但是不代表你們公司所有項目不需要買票!儘量讓自己不要直接參與買票、賣票,和老闆也要闡明利害,不要有虛開一時爽的想法,要從企業長遠打算。

4、不要想一走了之,現在會計檔案、憑證保存這麼長時間,你能走哪裡去?解決問題還是要從源頭入手!

5、堅持學習財稅知識、關注財稅政策,跟上政策步伐,這樣才能在工作中最大量的避免稅務稽查的風險。

6、公司要是不想經營了,直接跑工商、稅局去註銷,現在註銷也比之前方便了,不要放在一旁不管了,否則進了黑名單,老闆各方面也會受限制。

7、虛列員工領工資, 稅務局稽查嚴打擊!營改增之後,個人所得稅已經成為各稅務局監管重點!隨著彙算清繳的結束,稅務局在嚴查企業所得稅偷稅的同時,個稅一定要會浮出更多驚人的個稅偷稅案!

這些情況不僅僅存在於私營企業,其實關於虛列員工工資的情況在很多國企、事業單位也經常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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