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等你來!長春工程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1人

彩練新聞從長春工程學院網站上獲悉,長春工程學院發佈2019年合同制(四)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學校發展需要,長春工程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員41名,具體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長春工程學院2019年合同制(四)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一般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3年12月8日至2000年12月8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12月7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所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考生需於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條件,具體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徵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現役軍人;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迴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我校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報考我校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我校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採取現場報名、傳真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2.現場報名地點及聯繫方式詳見附件1。

3.傳真和電子郵件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17日下午16:00。傳真電話和報名電子郵箱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現場報名人員須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長春工程學院2019年合同制(四)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並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或護照)、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以及複印件一式一份。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採取傳真或電子郵件報名人員,須將上述報名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招聘崗位相對應的傳真或電子郵箱,逾期不再受理。發送電子郵件時,考生需將報名表(附件2)及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個文件夾,發送至指定郵箱(該文件夾及發送郵件的標題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學英語教師張三),待面試前資格複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3.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繫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及繳費

由學校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門專業目錄審核,專業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

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採取傳真或發送電子郵件報名的考生,資格審查結果於報名結束後1個工作日內由我校電話通知或回覆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束後1個工作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請及時與我校人員主動聯繫,否則因此影響考生應聘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繳費:105元/人

(五)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崗位報名人數超過50人的設筆試,筆試開考比例為1:5。

四、招聘考試

面試採取試講、結構化等形式進行。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為保證高等教育教學質量,本次招聘所有崗位均設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數線,分數為65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在及格分數線以上但未達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數線(即:面試成績在60-65分之間)的,由我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列為擬聘人選。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面試成績到達及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選。如所招聘崗位最後一個招聘計劃名額的考生面試成績相同時,將進行面試加試,崗位試題由主考官從剩餘考題題目中抽取。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每個崗位面試採取的具體方式由我校確定並通知。面試前,由我校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複審。資格條件複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准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經複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本公告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超過50人時,對報考該崗位考生進行筆試加試確定最終面試資格人選。進行筆試加試的崗位,最終面試資格人選依據招聘計劃按筆試加試成績1:5確定,如所招聘崗位最後一個招聘計劃名額的考生筆試成績相同時,共同晉級。筆試成績在校園網公示,公示期為3天。取得面試資格的人選按規定程序參加最終面試,其筆試加試成績不作為總成績計算權重,考生成績以最終面試成績為準。

五、體檢與考察

考試結束後,在考試成績到達及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我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在指定醫院組織實施。

體檢合格的,由我校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並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校園網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並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員按我校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併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勞動)關係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八、工資待遇

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工資:專科2800元/月,本科3000元/月,碩士3600元/月,博士4000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專科3200元/月,本科3500元/月,碩士4000元/月,博士4500元/月。工資按全年十二個月發放,學校按相關政策繳納“五險一金”。

九、紀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同時,對於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十、信息發佈及政策諮詢

長春工程學院(http://www.ccit.edu.cn),本公告中我校官方網站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工作網站進行發佈,請考生注意查詢。

人事處聯繫電話:0431-80578232

紀委辦公室(監察處):0431-8057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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