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19)皖0124执2098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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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李俊东
性别男
年龄44
身份证号34262219********0017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牌楼中路39号306室
立案时间
执行法院庐江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庐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一、被告李俊东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归还原告王军借款本金350000元及利息119000(利息计算:自2015年4月16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2018年2月16日,此后利息自2018年2月17日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案件受理费8335元,因调解减半收取4167元,由被告李俊东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涉案金额0.00
负责人电话0551653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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