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牛“跨省組團賣分被另一“黃牛”騙萬元!錢分兩空涉嫌違法

買賣交通違法記分是國家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近日,有10名安徽市民組團來到南京“賣分”,卻遭遇了買分黃牛的騙局,分被扣了,錢也沒拿到。對此,南京交警部門發出提醒,近期類似“買分賣分”騙局頻發,賣分者不僅極易上當受騙,買賣分行為一經查實,還將被處以行政處罰。

十人組團赴寧“賣分” 遭遇騙子黃牛竹籃打水

12月初,安徽馬鞍山人小魯通過朋友圈得知,常州人龔某在南京從事“銷分黃牛”職業,承諾高價收購交通違法記分,每分180元。小魯認為有利可圖,便以120元的價格,從馬鞍山當地找到了8名願意“賣分”的市民,加上另一名中間人,來到南京“賣分”,賺取差價。

“黄牛“跨省组团卖分被另一“黄牛”骗万元!钱分两空涉嫌违法

“黃牛”和小魯等人約定交易的地點

12月3號,小魯一行10人驅車來到南京公安局浦口分局交巡警大隊曉橋中隊,在龔某的帶領下進行了“賣分”行為。“龔某拿著行駛證,還有違章記錄,讓我們的人帶著駕駛證到車管所扣分。”小魯說,“就說我們是在公司裡上班的,違章車輛是單位的車。”

小魯告訴我蘇特報記者,他們一行十人共“賣”給龔某72分,按照約定,龔某應該付給小魯12960元。隨後,龔某表示,已經通過手機銀行給小魯轉了賬,並出示了轉賬記錄。但是到賬需要一段時間。小魯等人沒有疑心,便趕回馬鞍山。但過了很久,錢仍然沒有到賬,這時,龔某已經不接電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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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處理完,錢卻沒拿到

轄區派出所不予立案——“法律不保護違法行為”

根據小魯提供的線索,我蘇特報記者撥打了“賣分黃牛”龔某的電話瞭解到,龔某現在仍在從事買賣交通違法記分,手機彩鈴內容也是某知名汽車租賃公司的廣告。但經過求證記者得知,該公司並無龔某其人。

12月5號,我蘇記者也將此事向事發地轄區浦口區公安分局永寧派出所進行了反饋,民警表示已經記錄,但小魯買賣交通違法記分謀取私利,屬於違法行為。

實際上,此類騙局並不鮮見。今年10月,南京警方公佈了一起類似案件,10名嫌疑人落網。和小魯的遭遇類似,“買分黃牛”同樣是以高價收分為誘餌,在賣分人協助處理完曝光後,出示事先準備的銀行轉賬截圖,謊稱2小時內到賬。

交管部門:不管買分賣分都違法,不但罰款還要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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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南京警方破獲一起買分賣分案件,10人落網

“這種高價收分,95%乃至99%都是騙局。”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民警曾策力介紹,“受害者以外地人和大學生為主,這些黃牛都是跟受害人說,他們是公司化運作,由公司統一轉賬。一般人看到截圖就走了。之後採發現違法處理完了,錢卻沒拿到。”

南京交管部門再次向市民發出提醒:買賣交通違法記分涉嫌違反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0條,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賣分人不僅很可能遭遇騙局,賣分行為一經查實,還將被處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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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5月1號實施的《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也規定,買賣分雙方都將被處以罰款,以營利為目的介紹替代記分的,不僅將被沒收違法所得,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我蘇特報

記者 俞聲揚 範志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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