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男子李志刚被法院悬赏曝光,欢迎举报

清涧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下落提供者予以奖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19)陕0830执恢95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李志刚,男,汉族,生于1962年8月2日,陕西省神木市人。身份证号码61272219620802****

神木男子李志刚被法院悬赏曝光,欢迎举报

以上被执行人需履行债务656000元。

1.如有人能提供被执行人李志刚准确住址,后经法院核查并控制被执行人李志刚,本院承诺给提供李志刚准确线索的人给予奖励2000元现金,并且此悬赏公告长期有效,直至该案件全部执行完毕。(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

2. 如有人能提供被执行人李志刚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并使本案件得以执行完毕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

3. 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举报电话:0912-5261778 5261192。 崔法官:(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法院登记有关信息。

4. 本院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人的工作,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利益,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杜绝打击报复。

5. 悬赏金额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李志刚并实际控制后七日内,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奖金均含税,需提供相应完税发票。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此悬赏公告长期有效,直至该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本悬赏令,解释权归清涧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9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