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113人,全額事業編,正在報名

為滿足海拉爾區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根據《2020年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中小學校、幼兒園校園招聘教師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決定面向全國部分高等院校開展2020年應屆畢業生校園招聘工作,用以引進海拉爾區中小學校、幼兒園所需優秀教師,具體事宜

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計劃

採取“走出去”方式,深入部分高等院校開展校園招聘。招聘地點設在內蒙古師範大學,輻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六所)、國家“雙一流”高校、“985”“211”院校、自治區內相關院校、招聘範圍內的區外其他高校。此次計劃招聘教師113人。詳情請閱讀《2020年海拉爾區校園招聘教師專業要求及職位設置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詳見附件) 。

二、招聘範圍及條件

(一) 招聘範圍

1.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2.具有“985”.“211”或“雙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學位;

3.國家公費師範生(免費師範生);

4.內蒙古師範大學等省級重點師範院校全日制師範類專業本科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5.具體情況詳見《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招聘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相符;

4.師範類院校畢業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同時取得教師資格證,非師範類院校畢業生需在試用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未取得的視為試用期不合格,按規定履行辭退程序)。

5.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以《職位表》公佈的信息為準。

(三)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應屆畢業生)、往屆畢業生;

3.被開除學籍的人員及肄業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及正在立案調查的人員;

5.在相關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聘用及管理

(一)凡被聘用者,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列入全額事業編制,享受海拉爾區事業單位同等人員待遇。

(二)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內不允許調離海拉爾區教育系統。未滿服務期調離人員,要支付一定數額違約金,不得再次參加海拉爾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考。

四、招聘程序

(一)發佈招聘信息招聘《簡章》、《職位表》等信息通過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人民政府網站(

http://www.hailar.gov.cn)以及各相關高校網站進行發佈。

(二)相關要求

1.招聘《簡章》、《職位表》等信息通過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ilar.gov.cn/)以及各相關高校網站進行發佈。申報人員可在公告發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2日下午5:00之前填寫《2020年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招聘教師報名表》後上傳至

hlexyzp@163.com郵箱內,領導小組將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2.申報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並提供以下資料:

(1)《2020年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需準備2寸藍底免冠照片2張);

(2)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攜帶本人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提畢業院系提供加蓋公章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證明;

(4)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相關材料及複印件;

(5)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應聘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參加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6)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對《招聘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其他條件等信息需要諮詢時,可以通過《招聘職位表》中用人單位聯繫電話進行諮詢;

(7)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得重複申報;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自高中起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專業),否則不予審查通過。

(8)通過資格審核的發放《面試通知單》。未盡事宜由工作人員電話通知,申報者候考期間需隨時保持通信暢通。

(三)複審時間、地點

1.現場資格複審時間:

2019年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019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2.

2.複審地點:內蒙古師範大學賽罕校區田樓505室

3.綜合素質測試和試講時間:

綜合素質測試和試講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四) 面試方式

1.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超過3:1比例(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的崗位,將組織面試。對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等於或少於3:1比例的崗位,報名人員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包括綜合素質測試和試講兩項內容,時間及地點以現場發放《面試通知單》為準。

3.面試設最低分數線。(最低分數線由招聘領導小組提前議定)工作人員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成績當場公佈。

4.考生參加測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五)總成績計算

面試總成績為100分。總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20分+試講成績80分。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聘用人選。如有考生放棄,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且只遞補一次。

(六)總成績公佈

考錄工作結束後,根據面試總成績,按照崗位名額1:1比例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

(七)體檢與政審考察

1.體檢。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相關要求執行,由區人社局具體組織實施。對於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擬聘用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區教科局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被考察人棄權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對其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1.對擬聘用人員在海拉爾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7日。舉報者應實名舉報並提供證據。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2.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3.擬聘用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理,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和監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迴避制度。招聘機構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聘用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三)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監督舉報電話:0470-8117143

政策諮詢電話:海拉爾區教科局:0470-8117149,18604706056(譚老師),海拉爾區人社局:15148419555(伊敏老師)。

2020年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中小學校、幼兒園校園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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