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身份證後他這樣做,公訴

“我真的不知道你們為什麼抓我……”面對警察,委屈的江某引出了一起“離奇案件”。原來,孫某撿到江某的身份證後做壞事,還用該身份證購買火車票,誤導了警方的偵查方向。真相大白,海淀檢察院近日對孫某提起公訴。

今年2月14日,重慶市江北區公安分局接報稱,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網上追逃人員江某出現在江北區某小區,民警立即出動將其抓獲歸案。面對警方訊問,江某一頭霧水,“我到底做了什麼事,為什麼抓我?”

民警詢問:今年1月,你去過浙江溫州嗎?

“沒有啊,我從來沒有去過溫州。”江某十分疑惑。

這個回答,讓民警也有些意外,繼續問道:那為什麼1月24日凌晨,有你在溫州南站的乘車記錄?

“哦,對了!我的身份證去年丟了,現在的是補辦的。”江某又提供了一個線索。

警方立即展開調查,經向江某愛人核實並調取小區監控錄像,證明1月24日,江某確實在重慶而非溫州。那麼同日凌晨在溫州南站持江某身份證乘車的男子又是誰呢?公安機關繼續開展調查。

經過重重排查,公安機關最終確定了在溫州南站乘車男子的真實身份,並於4月19日在江西省瑞昌市抓獲犯罪嫌疑人孫某。

孫某到案後,對自己曾於1月23日晚在浙江溫州市的幾個小區地下車庫行竊後,使用此前拾得的江某身份證在溫州南站乘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因孫某曾於去年在本市海淀區有過盜竊行為,本案被海淀公安分局一併移送至海淀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方認為,孫某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致使他人受到刑事拘留,達到了法律規定的“情節嚴重”的程度,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有關規定,構成盜用身份證件罪。

近日,檢方以盜竊罪、盜用身份證件罪把孫某公訴至海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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