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北京一男子醉酒駕車、強闖小區還持刀傷人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就一起疫情期間男子危險駕駛、尋釁滋事案向海澱區法院提起公訴。海淀區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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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晚,被告人李某與一位朋友在北京市海淀區某餐廳吃飯,期間二人喝了10瓶啤酒。當晚22時許,李某駕駛機動車返回住處海淀區萬柳某小區門口處時,小區保安要求其出示出入證,李某表示沒有帶。保安表示可以讓其家人把出入證送出來,但李某拒絕,並將車堵在小區入口,下車準備翻越欄杆進入小區。小區居民翟某見狀用言語予以阻止,李某不聽勸阻還揮拳擊打翟某,二人發生肢體衝突。李某回到車中拿出一把30公分長的刀衝向翟某,致其左顳部及左手被劃傷,經法醫鑑定,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

民警到達現場後將李某抓獲,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69.3mg/100ml,已達到規定中的醉酒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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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區檢察院依法審查後認為,李某的行為已涉嫌危險駕駛罪、尋釁滋事罪。

辦案檢察官指出,疫情防控措施,可能會給個人出行、生活等造成一定不便,但其根本目的是為了保護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權益。因此,從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負責的角度出發,每位公民都有義務,也有必要配合防控舉措。對於無視疫情防控要求,侵犯他人合法權益,觸犯法律的違法犯罪行為,司法機關必將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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