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就一起疫情防控期間男子危險駕駛、尋釁滋事案向海澱區法院提起公訴。2月25日晚,被告人李某醉駕返回住處時沒帶出入證,預翻越欄杆進入小區,小區居民翟某見狀勸阻,李某揮拳擊打翟某,並回到車中拿出一把30公分長的刀衝向翟某,致其左顳部及左手被劃傷。
轉自: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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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2 03:57:27 拱墅檢察
3月9日,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就一起疫情防控期間男子危險駕駛、尋釁滋事案向海澱區法院提起公訴。2月25日晚,被告人李某醉駕返回住處時沒帶出入證,預翻越欄杆進入小區,小區居民翟某見狀勸阻,李某揮拳擊打翟某,並回到車中拿出一把30公分長的刀衝向翟某,致其左顳部及左手被劃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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