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中院对一刑事财产刑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民主与法制社海南讯(文/马润娇 吴瑞金 图/杨斌)2019年12月12日,海南一中院执行局组织近30名干警到海口对一起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强制清场腾退,将司法拍卖成交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海南一中院邀请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检察院代表到场监督,金宇派出所民警及海南建国医院医护人员到场协助,多家媒体对本次执行进行报道。

海南一中院对一刑事财产刑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据悉,被执行人谢某因职务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生效后,海南一中院依法对没收谢某个人财产部分的刑罚立案执行。执行中,该院依法对谢某名下位于海口某小区 的房屋进行查封、评估,并告知谢某的妻子梁某有优先购买权,但梁某以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没收为由要求法院停止执行。梁某的异议请求被法院驳回后,海南一中院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并张贴拍卖公告,在公告期满后,该房产通过淘宝网的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后成交。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梁某要求其自行腾退房屋并到法院领取该房拍卖款中其享有产权部分的款项,但梁某拒接电话,且拒不腾退房屋,仍然以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执行为由对法官进行要挟、谩骂。经多次沟通未果,为确保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得以实现,海南一中院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考虑到梁某需要安置,一中院提前帮梁某联系租赁房屋,并对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报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后,强制执行清场行动于12月12日上午开始。

海南一中院对一刑事财产刑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海南一中院对一刑事财产刑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海南一中院对一刑事财产刑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上午9时,一中院王萍院长、胡曙光副院长坐镇执行指挥中心指挥,执行局李雪茹局长带队前往执行现场。李局长和执行法官到达执行现场后,敲门没有人回应,经请示王萍院长,执行法官现场宣读了强制清场决定,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将房门强制打开,房门打开后梁某手持扫把冲出,对法官及干警乱挥,法警迅速将其制服,但梁某仍哭闹不已,拒绝搬迁。李局长现场对梁某进行劝慰并向其释明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经反复做工作梁某情绪稍微平缓后提出要回购房屋。考虑到梁某长期居住该房,有一定的情感寄托,同时也体现法院人性化执法,经请示总指挥王萍院长,现场指挥李局长宣布暂停执行并联系买受人到现场与梁某进行协商。最终买受人与梁某未能就房屋回购问题达成协议,强制执行继续进行。搬家公司入场将梁某的个人物品及家具打包并搬到法院事先租好的房屋。看到法院动了真格,梁某不再哭闹,主动参与打包物品,后续执行过程秩序井然。经过8个小时搬迁,房屋腾退完毕并交付给买受人,梁某也搬到了新的住所。

海南一中院对一刑事财产刑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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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的全过程,期间还参与做梁某的思想工作,并协助梁某与买受人进行房屋回购磋商。看到梁某的对抗行径,在场的参与者切身感受到法院在执行生效判决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阻力,同时也对一中院周密、细致的执行作风以及给被执行人租房安置等人性化执行措施点赞。

为积极响应最高院和海南省高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 执行专项行动安排,突出五类重点案件执行,海南一中院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做好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强制执行。尤其是涉职务犯罪财产刑的执行,采取“一追到底、绝不姑息”的工作理念,有力震慑腐败分子,坚决不让腐败分子得到任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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