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醉驾撞死人一般怎么判刑?

蛮夷人家


请问醉驾撞死人一般怎么判刑?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大体上分几种情况。

第一种、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种,肇事者全责,但是没有第一种的放任态度和极其严重的后果。

醉驾,罚款两万元以下,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种,肇事者主责。处理同上。

第四种,肇事者同责。一般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并处两万元以下罚金,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五种,肇事者次责。处理同上。

第六种,肇事者无责。处理同上。

以上回答供参考。


淮北日月升


第一、醉驾发生损害结果致人死亡的,一般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第二、交通肇事罪的刑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一抹骄阳映碧荷


律师:从拘役1个月到死刑皆有可能。题目给出的信息太少,包括醉酒程度、醉酒原因、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的大小、撞死的人数、是否存在其它损失、是否逃逸、是否自首、认罪悔罪及赔偿情况等重要定罪量刑信息均未给出,所以别说刑期,连罪名都无法确定。

讲个最轻的情况,甲轻度醉酒,醉酒程度刚达到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的构罪标准,除醉酒外甲无任何违规违法情况,且醉酒程序丝毫不影响其正常驾驶车辆。而乙逆向超速行驶撞向甲,导致乙死亡,事故认定甲承担次要责任。那么,该案中甲构成危险驾驶罪,刑期也就在拘役刑以内。

讲个最严重的情况,甲敌视怨恨社会,醉酒后驶车在街上横冲直撞,导致多人死伤。那么,甲的罪名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死刑。

讲个较常见的情况。醉酒出现交通事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导致1人死亡,主动报案,赔偿到位,那么就是交通肇事罪,缓刑。若未赔偿到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逃逸致人死亡,七年有期徒刑。若逃逸后又自首,三到七年!


胡延美律师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因此醉驾撞死一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重头再来忘掉过去坚持


单纯的醉驾是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可判拘役几个月。

撞死人, 肇事者是全责的话,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可判有期徒刑三年以下。

如果是醉驾撞死人,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属于酒后造成交通事故的从重情节,一般直接判有期徒刑三年。


邸建凯律师


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石家庄张世充律师


醉驾撞死人的,可能涉嫌两个罪名,较轻点的交通肇事罪,较重点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人微言


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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