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都市現場綜合袁州公安
有這麼一群人,白天,他們是“古董商人”;夜晚,他們去做“樑上君子”,還盜古墓。近日,江西宜春袁州公安就搗毀了這樣一個盜竊團伙,他們不僅盜竊居民家中的古董,還盜掘古墓中的古董。
民警調查發現,2019年4月12日發生在新坊鎮禮峰村一居民家中的被盜案與2019年7月18日、9月18日發生在西村鎮圳江楊村、西村鎮南塘花園小組的2起居民家中被盜案有著共同的特徵,那就是被盜物品都有古幣、玉器等物品。
而這一發現,立即引起了合成作戰中心與刑偵大隊民警的注意,這幾起入室盜竊案是否存在關聯?是否是同一人作案?或者是同一團伙作案?
帶著這些疑問,辦案民警再一次前往案發現場進行調查。在走訪調查中,辦案民警發現上述案件發生前,均有人前來受害人家中收購古董,如古幣、玉器等物品,但是交易沒成功,沒過幾天,家中的古幣、玉器等物品就被盜。
經辦案民警分析,初步判斷這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白天通過收購古幣的方式進行確認並踩點,等晚上家中沒人時實施盜竊。
浮出水面的盜竊團伙
通過對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的分析,以及現場痕跡物證的比對,辦案民警串並三起入室盜竊案件。同時,通過技術分析,確定了犯罪嫌疑人易某林,且發現易某林有多次盜竊古董的前科。
獲得這一線索後,合成作戰中心圍繞犯罪嫌疑人易某林開展多維分析,通過綜合研判,以及在技偵網安的配合下,查明這是一個以易某林為首的入室盜竊團伙,並且該團伙還存在跨區域盜竊古墓犯罪行為。
一個盜竊加盜古墓的犯罪團伙
該團伙具備很強的反偵查意識,會故意規避視頻監控,主要選擇無人居住的住房實施盜竊,盜竊完還將現場還原,不容易引起居民發現。
同時,該團伙四處打聽、收集農村古墓的位置,購買專業的探測設備以及挖掘工具,在深夜無人之際盜竊古墓,並將盜竊來的物品變賣。
通過偵查發現,該團伙集中在江西宜春袁州區、吉安安福以及貴州、湖北等地盜掘古墓。
詳細瞭解該盜竊團伙的信息後,11月25日,刑偵大隊聯合靈泉派出所、飛劍潭派出所集中統一收網,成功抓獲以易某林為首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扣押玉器、古幣、瓷器數件,破獲入室盜竊及盜掘古墓案件數十起。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警方提醒
由於中心城區視頻監控多,有些犯罪嫌疑人便將目光轉移到視頻監控少、居民也少的鄉下作案。請大家提高警惕。不管是城區還是農村,遭受損失要及時報警,也為公安機關偵查破案贏得時間。
盜墓是如何量刑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規定,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 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2. 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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