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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生命、身體權的犯罪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本罪客體為他人的生命權。
安樂死問題:安樂死分為積極安樂死和消極安樂死。消極安樂死是指對瀕臨死亡的患者經其承諾不採取相應治療措施任其自然死亡,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積極安樂死是指有意識縮短患者生命,使其提前結束生命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違背本人生前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侮辱屍體罪定罪處罰。
二、侵犯性權利的犯罪
【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罪保護的法益是婦女的性自主權,本罪的行為結構:採取強制手段,壓制婦女反抗(使婦女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進而實施姦淫行為。
行為對象是婦女,行為主體:實行強姦行為的人是男子,婦女可以作為強姦罪的教唆犯、幫助犯。
【強制猥褻、侮辱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猥褻兒童罪】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強姦罪、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罪對比:
三、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的身體活動自由,行為對象是具有身體活動自由的自然人。
犯非法拘禁,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的,依照非法拘禁從重處罰。
【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四、侵犯名譽、司法的犯罪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侮辱罪:指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名譽的行為。
誹謗罪:指捏造散佈虛假事實,毀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
罪名區分:
侮辱罪和誹謗罪:二者都是告訴才處理的犯罪;區別在於誹謗必須是虛假事實,侮辱可以用真實事實;誹謗不使用暴力;侮辱可以使用暴力。
誹謗罪和誣告陷害罪:二者都是捏造事實,區別在於誣告陷害是想公安、司法機關告發虛假事實。
五、經典例題:
1.張某欠李某運費2萬元,李某多次向張某索要,張均以無錢為由拒付。李遂糾集數人將張劫持至某賓館客房,威逼張必須償還2萬元,在張某家人送來2萬元後才將張放回。對此本案,說法正確的有:
A.李某成立聚眾犯罪
B.李某構成非法拘禁罪
C.李某構成綁架罪
D.對李某應該以綁架罪定罪量刑
1.【答案】B。解析: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處罰。本題中李某為索要2萬元債務扣張某構成非法拘禁罪。故本題答案為B。
2.甲某為了要男孩而將妻子剛生下的女嬰放到荒無人煙的深山裡,甲犯有何種罪行?
A.過失致人死亡罪
B.故意殺人罪
C.遺棄罪
D.虐待罪
2.【答案】B。解析:遺棄罪和故意殺人罪的區別是:遺棄罪的行為人並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只是不願意履行扶養義務;而故意殺人罪的行為人則是希望或者放在被害人死亡。遺棄行為並不立即導致被害人死亡;而故意殺人行為則立即導致被害人死亡。本題中甲將女嬰放到荒無人煙的深山裡則是放任女嬰死亡的行為,所以應當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本題答案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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