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的“下崗”液化氣瓶不能隨意丟棄變賣 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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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退役”或“超齡”的液化氣瓶不能隨意丟棄、變賣,必須交至液化氣瓶經營企業回收。可以直接將其交給燃氣公司,也可交給就近具備《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燃氣供應站點。如果當初租賃液化氣瓶時的押金單還在,可全額退還押金。如果沒有押金單了,則按液化氣瓶估算的殘值回收。

日前,遂昌一居民將家中2個廢舊液化氣瓶當“廢品”賣了,誰知收廢品的人竟將其隨意放在居民樓的樓道口。而這兩個正“漏氣”的液化氣瓶也嚇到該樓住戶。

如今,隨著我市越來越多的小區通上了天然氣,那麼家中原來的液化氣瓶該如何處理?

廢舊液化氣瓶被隨意放在樓道口

“我們這棟樓裡堆了幾隻舊的液化氣瓶,感覺挺危險的。你們可不可以過來處理一下?”日前,遂昌縣妙高街道安居小區一居民報警稱,有人將2只鏽跡斑斑的液化氣瓶放在了小區一樓的角落裡,煤氣正往外洩,刺鼻的異味蔓延著,大家不敢擅自處理,只能報警求助。

遂昌縣公安局巡特警民警趕赴現場後發現,這2只液化氣瓶直接放在樓道邊,走近便能聞到一股較濃的煤氣味。為了安全起見,民警聯繫煤氣站工作人員前來排除隱患。經煤氣站工作人員檢查,這2只液化氣瓶並非煤氣站所有,且罐體內仍殘留大量煤氣,私自處理會造成安全隱患。煤氣站工作人員將兩隻廢舊的液化氣瓶帶回煤氣站進行專業的回收處理。

事後,民警通過深夜走訪和住戶提供的相關線索,發現這2個“肇事”液化氣瓶的“主人”竟是附近一廢品收購人吳某。吳某介紹,這是他收購的廢舊液化氣瓶。看到裡面還有氣體殘留,準備放完氣後當廢鐵賣。

民警表示,液化氣瓶作為特種設備,不論是滿瓶還是空瓶,都對存放環境有著極高的安全要求。私自收購、切割廢舊液化氣瓶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若液化氣瓶殘留有危險化學物質,一旦洩漏或遇到明火和電,尤其是私自切割時極易引發爆炸,後果不堪設想。

經民警批評教育,吳某認識到了擅自收購廢舊液化氣瓶是不法行為並表示以後不會再犯。

可交給燃氣公司或燃氣供應站點

如今許多居民家中通上了天然氣管道,那些用完的液化氣瓶該怎麼處理?“我家剛裝了天然氣管道,原來的液化氣瓶不知怎麼處理!”家住市區永暉新村的市民張女士覺得閒置的液化氣瓶簡直像一個燙手的山芋。

記者從市政處燃氣科瞭解到,目前,我市越來越多的老舊小區接入了天然氣管道。截至目前,有1.37萬戶老舊小區居民安裝了管輸天然氣。這些居民中有不少像張女士一樣,不知怎麼處理“下崗”的液化氣瓶。

為此,記者諮詢了麗水市燃氣協會秘書長黃幼華,他介紹說,目前僅在麗水城區流轉的液化氣瓶就有26萬餘個。

“這些液化氣瓶的產權屬於液化氣瓶經營企業,只是租給市民使用。”黃幼華說,家中“退役”或“超齡”的液化氣瓶不能隨意丟棄、變賣,必須交至液化氣瓶經營企業回收。

“可以直接將其交給燃氣公司,也可交給就近具備《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燃氣供應站點。”黃幼華說,如果當初租賃液化氣瓶時的押金單還在,可全額退還押金。如果沒有押金單了,則按液化氣瓶估算的殘值回收。

而這些液化氣瓶會經過統一回收,送至專業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報廢處理。報廢時,先要清理乾淨瓶裡面的殘餘氣體,再才能進行報廢銷燬。據瞭解,每年麗水城區報廢的液化氣瓶就有2萬個。(來源:處州晚報 記者 陳春 通訊員 鄭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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