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死缓!他缘何残忍杀妻

首席记者万恒

在大连打工的男子张某和妻子李丽(化名)争吵后,杀死了年仅25岁的妻子。张某杀妻的手法残忍——他先用手掐、用数据线勒、用螺丝刀刺,最后用石头猛砸妻子的头部。近日,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984年出生的张某是吉林通化人,在大连打工。张某的妻子李丽25岁,两人共同租住在大连甘井子区,夫妻俩有个儿子。

张某李丽夫妇的邻居及朋友们说,这夫妻俩平时关系不错。但是后来李丽和丈夫吵架,两人分居。

2018年12月28日下午,出租房的邻居到张某家中串门,还想撮合已经分居的两口子。当天下午4点16分,邻居给李丽打电话,无法接通,4点17分给张某打电话,张某称孩子在哭闹,一会儿回电话。4点40分左右,他就发现李丽躺在出租屋炕上,脸上流血。屋外有人围观。

原来在这天下午4点左右,张某的出租屋内发生了惨案——张某和李丽夫妻俩发生口角后,张某将李丽按在炕上,先用手掐、用数据线勒、用螺丝刀刺李丽脖子,后用石头猛砸李丽头部数下,致李丽机械性窒息、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的12月30日,张某到金州分局光明派出所投案自首。他供述称,自己和李丽2015年11月结婚。但是李丽家里的老人一直嫌弃自己家穷,让李丽和自己离婚。“这三年来每到年底李丽就和我闹离婚。结婚时我父亲给了我们2万元彩礼,事发前几天李丽和我又闹离婚,我就和她说让她把结婚当时的彩礼钱2万元给我,她说没有。2018年12月11日,她就离家出走了,我就电话联系她,她在电话中说要离婚。”

案发当天,李丽知道儿子在出租房,就回到出租屋要孩子,两人争抢孩子时撕扯起来。“她先拿啤酒瓶子砸了我脑袋一下,我很生气,就用手掐她脖子,用数据线勒。”张某说,自己用螺丝刀捅妻子脖子,看到出血了又拿石头砸其脑袋。之后害怕才逃走。

2019年8月8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张某不服上诉,称自己是在情绪激动情况下致被害人死亡,不是故意杀人。原审判决量刑过重。此外被害人有婚外情,对本案发生有责任和过错。其辩护律师提出,本案系家庭内部矛盾纠纷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对于本案的引发应承担一定责任,张某在情绪失控情形下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其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较小。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认为,张某因家庭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被害人李丽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本案因家庭矛盾引发,张某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其可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近日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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