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监督」濮阳这家超市销售的产品不合格,你买过吗?

「早报监督」濮阳这家超市销售的产品不合格,你买过吗?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五)

「早报监督」濮阳这家超市销售的产品不合格,你买过吗?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2019年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经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对台前县喜大生活超市销售的汇果多牌多维小香槟进行检验,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结果及处罚情况:经查:台前县喜大生活超市于2019年6月5日在郑州市管城区大琳酒业商行,购进汇果多牌多维小香槟45瓶进行销售,共销售了18瓶(1X9、2提用于抽检),剩余27瓶抽检后被生产厂家召回。当事人货值金额112.5元;盈利14.94元。台前县喜大生活超市销售的汇果多牌多维小香槟经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检验菌落总数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构成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鉴于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在进货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在执法人员检查时已经下架返厂,并提供了退货证明,只剩下价格标签,除抽检用18瓶外,门店未销售一瓶,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法定从轻或者减轻情形。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证据,当事人违法行为为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4.94元;2、处以20000元罚款

(三)排查及整改情况:台前县喜大生活超市在案发后把剩余未销售的小香槟积极联系厂家进行返厂,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进货管理,对采购员及其它管理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并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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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徐洪波

终审:王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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