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9-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数量为6,808,8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79号)核准,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发精机”)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五都投资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安益大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392,646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15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五都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2016年6月8日,公司实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69,392,646股为基数,向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9,392,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该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369,392,646增加至554,088,969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由45,392,646股增加至68,088,969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五都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时均承诺:通过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都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因2018年收购新西兰Airwork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了锁定36个月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会继续履行交易前所持有的股份锁定12个月承诺,即2020年1月30日前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股票。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担保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808,8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证券账户总数为1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 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海通证券对日发精机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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