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創·1751(融創·觀溪樾)夜間施工產生噪音汙染,近日收到了我市關於夜間施工的最大罰單...
丨“融創·觀溪樾”項目夜間施工
據自貢市自流井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消息,收到群眾舉報,融創·觀溪樾(1751)項目涉嫌夜間施工產生噪音汙染,隨即自井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項目夜間施工行為進行了現場取證,並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丨相關部門現場取證
丨“融創”自貢項目開出我市夜間施工最大罰單
根據取證,可以確定融創·觀溪樾(1751)項目存在夜間施工產生噪音汙染的情況,針對此情況,自井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相關法規條例對“融創自貢項目部”開出了50000元罰單。
據自流井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劉恆搏隊長介紹:按噪聲汙染防治法的規定22:00至次日6:00禁止從事產生噪音的施工活動。
丨行政處罰決定書
丨行政處罰決定書節選
自綜行罰[2019]10號
自流井融創·1751項目工地多次夜間施工噪聲擾民,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三十條第一款:“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禁止在環境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夜間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夜間施工作業的除外”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建築施工單位違反本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的集中區域內,夜間進行禁止進行的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建築施工作業的,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和《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第八十八條:“未經批准在環境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夜間建築施工作業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本局對你單位作出下列行政處罰:
責令整改,給予警告,處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的罰款。
2019年12月4日
丨“融創自貢項目”相關負責人已領取“處罰決定書”
丨項目相關負責人簽字領取“決定書”
今天(16日)上午,融創·觀溪樾(1751)項目施工方相關負責人已到自井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
新聞來源丨
自井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自貢市廣播電視臺
融媒體記者丨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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