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30名村干部违规承揽本村工程被处理

“大桥头乡莲塘村党支部书记汪夏根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承揽上棚至畈里排水渠道建设工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保持震慑,日前,常山县纪委通报了4起村干部违规参与插手本村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典型案例。

“村干部承揽本村工程,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没有问题也会受村民猜疑,啃食的是村民的信任,损害的是干群关系。”常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村干部违规参与或承揽本村工程是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从近年来收到的反映村干部违纪违法信访举报件分析,百分之五十以上是由村干部参与或承揽本村工程而引发的。球川镇一村民在接受采访时直言,“村干部‘染指’村里的项目,给人的感觉就是在‘揩油捞好处’,那么工程的质量谁来监督,村民的利益谁来维护?”

据悉,为切实解决这一发生在群众身边工程项目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常山县纪委制定下发了《村干部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列明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10种具体表现,通过“自查+督查”方式深入开展执纪监督,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用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心想谁做不是做,觉得自己对村里情况更熟悉,工程做起来效率更高,最终触碰了红线。”事后,汪夏根后悔地表示。

“部分村干部对承揽本村村级工程的危害仍缺乏认识,规矩意识不强。”大桥头乡纪委书记徐智燕介绍,该乡纪委借助组团联村、“周二下村日”等形式,扩大政策宣传力度及范围,讲清利害关系,强化村干部思想认识和规矩意识,引导党员群众主动参与监督。

“惩不是目的,治才是根本。”常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病灶”,该县制定下发《关于禁止村干部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强化对村级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村级工程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从源头上堵塞村干部“染指”本村村级工程的漏洞。

据了解,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常山县共发现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问题166起,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人,另外134个问题正在交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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