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大队民警慧眼识假证 小伙最终坐班房

在三秦冬季“除隐患、降事故、保平安”攻坚行动中,三原县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刘宁、雷涛在三原县宴友思大街东段开展缉查布控时工作,于2019年12月05日14时25分,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拦停一辆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北向南驶来,车号为陕AT1295(挂陕AE189),在检查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时,路查经验丰富的一中队民警雷涛发现驾驶人闫某出示的驾驶证字体粗、字号大的异常之处,故意询问驾驶人初次领证日期及驾驶证审验有效期时,闫某言辞闪烁,神情慌张,驾驶人持假证的嫌疑很大。民警果断传唤闫某到三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对驾驶人闫某驾驶证信息查询显示,闫某所出示的驾驶证的档案编号及照片信息与民警所查询的驾驶证信息中的驾驶证档案编号及照片信息不一致,且经一进步询问,闫某供述自己真实姓名叫廖某民,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2019年在西安市五路口处路面电杆上看到一个制作假证的广告,后打电话与其联系,花费500元办理了一本假的驾驶证。

三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对闫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并处6500元罚款,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记者郭朝霞 通讯员李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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