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陽:檢察建議促虛假訴訟風險防控制度出臺

沁陽:檢察建議促虛假訴訟風險防控制度出臺

4份“高仿”起訴書引出系列假官司

日前,在河南省沁陽市檢察院制發的檢察建議推動下,沁陽市法院依法糾正了4件起訴書高度相似的虛假訴訟案,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了虛假訴訟風險防控制度。


2018年10月,案外人徐某認為李某等人與張某甲進行虛假訴訟,侵害了其合法權益,遂向焦作市檢察院舉報。焦作市檢察院將該案交由沁陽市檢察院處理。沁陽市檢察院檢察官通過調閱相關卷宗,發現李某等人與張某甲的4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存在諸多相似之處:取得生效裁定方式相同,申請司法確認時間集中,起訴書相似度高,借條出具時間相同,借款來源相同,償還方式相同,並且密集進入執行程序。


經調查,張某甲為逃避名下房產被法院拍賣,指使李某、王某、賈某、張某乙捏造其欠債的事實,併為4人分別出具了30萬元至50萬元不等借條。2017年5月至7月,李某等4人持張某甲出具的借條向沁陽市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過確認調解協議程序,法院分別作出確認張某甲與李某等4人調解協議有效的裁定,後4人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分配張某甲的房產拍賣款。


今年5月,沁陽市檢察院將該線索移交公安機關,5名犯罪嫌疑人先後到案。8月27日,該院以沁陽市法院民事裁定中認定事實主要證據是偽造、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為由,建議撤銷原裁定。同時,以沁陽市法院在張某甲與李某等人司法確認系列案中,存在受案把關不嚴等問題,提出改進相關工作的檢察建議。


今年9月24日,沁陽市法院對檢察建議落實情況作出書面回覆,分別決定對李某等4人申請確認調解協議案立案審查。隨後,沁陽市法院撤銷了作出的4份民事裁定,並對賈某、王某、李某3案作出返還房產拍賣款的執行迴轉裁定。在此基礎上,沁陽市法院舉一反三,建立了嚴格受案管理、強化證據審查、完善風險防控、落實司法責任四項虛假訴訟風險防控制度。


據瞭解,今年以來,沁陽市檢察院已辦理虛假訴訟案5件,向法院提出糾正違法檢察建議4份、再審檢察建議1份,提出改進工作檢察建議1份,法院已撤銷原民事裁定3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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