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恒泰汇金于2018年12月17日向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银行”)申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限为12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集团”)提供相应担保,详见公司临2018-123号公告。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该项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一年,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江集团以其名下天湾园公建一号楼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3-9

法定代表人:庞国栋

注册资本:叁仟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恒泰汇金资产总计1,727,971,446.81元,负债合计1,512,252,081.96元,2018年营业收入为111,573,574.07元,2018年净利润为21,755,617.87元,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恒泰汇金资产总计667,709,284.78元,负债合计446,239,686.35元,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为46,242,008.04元,1—9月份实现净利润为5,750,233.58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恒泰汇金为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担保方式:公司为该笔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江集团以其名下天湾园公建一号楼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抵押期限与债务履行期限一致。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恒泰汇金对外借款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等方式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40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金额可在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调剂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在上述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截至2019年12月18日,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亿捌仟壹佰贰拾万元整(含本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3.61亿,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9.2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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