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子女为争亡父遗产,气坏九旬老母亲

今年7月25日,在上海闵行区虹桥镇某小区91岁的姚老太家中,四个子女为已故父亲名下的房产、农龄股份的分割继承问题争吵不休。老太太情绪激动下,一头晕倒在地,子女连忙扶起老母亲并打120送医。

从医院出来,老太太带着四个子女来到了虹桥镇“老舅妈调解室”寻求帮助,并诉说心中的苦闷烦恼。调解员诸晓红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耐心倾听,冷静地分析问题,帮助四兄妹平复心情,并因势利导帮助他们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对之处,最终有效化解了一起棘手的家庭纷争。

四个子女为争亡父遗产,气坏九旬老母亲

子女为争遗产 竟气坏老母亲

经了解,母亲姚老太生育了两儿两女,老伴王某已故,留下一套房产。此次正是为了老王房产份额和农龄股份继承问题,四子女产生了分歧。

交谈中,调解员获悉,几年前老王刚去世时,两兄弟曾称会适当考虑两个姐妹的遗产继承问题,但之后却始终未能拿出分配方案。现在还要姐妹俩在继承权公证时先同意放弃继承父亲遗产,再谈分配事宜,姐妹俩觉得不对,难以接受,这才引发矛盾。

为此90多岁的姚老太身心遭受折磨,强烈希望调解员能帮助调解,也让她在有生之年安安稳稳地过上几年太平生活。

经过一番分析,调解员很快找出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即传统农村风俗与现代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

兄弟俩在重大的利益面前忽视了亲情,固守着传统风俗,认为儿子可以全额拿到父母遗产,至于出嫁女儿则是“泼出去的水”,不能再回娘家拿东西。他们还认为父亲生前主要是儿子在照顾,女儿则只是偶尔来看望,因此认为儿子有权继承父亲名下全部遗产,女儿则可给可不给。

两个女儿却认为自己平时也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哥哥做事太不公平。而且根据《继承法》,出嫁的女儿也有权利继承父亲的遗产,因此要求均等平分。

明法理讲真情 逐一破解矛盾

找到争议焦点,调解就有了针对性。调解员首先详细解释了《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继承人的范围进行了确认,他们母子五人均是老王遗产的继承人,都有继承权。但同时法律又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反之,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父亲遗产分割首先要依法进行,不能随意强行剥夺他人继承权。

调解员意识到,化解此纠纷必须让兄弟俩认识到自己在家中有义务和责任维护家人之间的亲情,并告知兄弟俩两个姐妹根据《继承法》及相关规定也有权利继承父亲名下遗产,应当将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的亲情关系继续维持下去,不被狭隘的心态及自私自利思想所蒙蔽。

在“背对背”调解时,调解员耐心倾听,冷静观察,发现兄弟俩并非一点亲情都不顾,调解员就顺势跟兄弟俩聊起两姐妹也有照顾父母的辛苦之情。从谈话中,兄弟俩也肯定了姐妹们的苦劳,谈到动情处兄弟俩低头不语、眼眶湿润。

调解员趁热打铁再找姐妹俩谈话,分别指出姐妹俩在这件事上也有不近人情的地方,说话不能太绝对,否则容易伤了兄弟俩的心,也伤了母亲的心。

几番耐心调解 唤回家庭和睦

在调解员推心置腹地议亲情、明事理、讲法律的耐心劝慰下,兄弟姐妹四个眼泪汪汪、满脸惭愧,深感自己在利益面前迷失了方向,丧失了亲情。

最后,调解员顺势提出希望双方心胸大度点,毕竟大家都是手足同胞有事好商量,各退一步海阔天空,家和万事兴,有舍才有得,这也是为下一代做榜样。经过努力,兄弟姐妹终于态度软化,兄弟俩首先表态承认自己在利益面前私心重了点,没有考虑到姐妹俩的利益,造成家里矛盾激化让母亲伤心,这件事上兄弟俩有过错希望姐妹俩不计前嫌重新协商。

姐妹俩看到兄弟俩主动认错,也是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本以为经过这几年争吵亲情皁已淡化,没想到经过调解员几次调解,兄弟俩主动认错。因此,姐妹俩也承认了自己的不对之处,特别是失去理智时出口伤人,希望兄弟俩不要计较,并向母亲保证以后常回家看望她,陪她多说话聊天。

随后姐妹俩主动提议在调解员主持下重新友好协商,母亲和兄弟俩当即表态可以。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协调,老母亲和四个子女就老王的遗产继承达成了如下调解协议:母亲姚老太自愿放弃继承丈夫老王名下的一切遗产;姐妹俩一致同意自愿放弃继承已故父亲老王名下的房产产权份额,兄弟俩给姐妹俩一笔现金补偿;姐妹俩一致同意自愿放弃继承已故父亲老王名下农龄股份,由兄弟俩继承;母亲姚老太赡养照顾至百年一切费用都由兄弟俩承担,姐妹俩履行照顾义务。

【调解心得】

《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且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有配偶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人之间原则上是平等的,但考虑对被继承人生前的照顾情况,照顾较多的可以酌情多分。

姚老太和四个子女都肯定了五个人的继承权,在办理继承的过程中,兄弟们提出先让姐妹们在公证书上签字放弃,然后再私下给姐妹们钱款的操作方式,对于姐妹们来说风险极大,一旦签字放弃,除非以后达成新的协议,否则就不能再主张相应的继承权。

各继承人为了防范风险,兄弟姐妹缺乏沟通和信任,引发矛盾。

对此,调解员认为,处理此类矛盾纠纷时应当法理情兼顾。在纠纷处理时先亲情感化再以法律为准绳,将法律融入到调解之中,按照《继承法》规定,明确当事人的权利,进而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多年来相互争夺家产而产生的矛盾及冲突。

调解员表示,该案件中,兄弟俩在父亲去世后没有及时与姐妹俩好好沟通,只是口头上含糊其辞地承诺“会考虑”,导致留下隐患。兄弟姐妹之间也产生了嫌隙,亲情变得淡漠,发展到最后只剩利益可言,使得和睦亲情犹如空中楼阁,崩塌只是时间的问题。这个教训,希望各方当事人引以为戒。通过调解员理清矛盾的脉络,采取情、理、法结合的方式,以法律为准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厌其烦地进行沟通,冰释了家庭矛盾,唤醒了双方的亲情。

为了尽量防止此类事情发生,调解员建议,首先各方当事人应做到心胸宽阔、豁达开明、做事光明磊落,家人之间应该多讲点亲情,少做自私自利伤害家人的事,避免口无遮拦出口伤人的话,在碰到家里各方利益面前要懂法律讲亲情明事理友好协商互让互利。

记者 | 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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