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9-091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一审),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判令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立即向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本金人民币1,100万元及利息,判令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仪电气”)及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于2019年12月18日收到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受理情况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原告方: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

2、 被告一:华仪风能

被告二:华仪电气

3、诉讼请求:判令华仪风能立即向原告支付票据款本金人民币1,100万元及利息,判令华仪电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4、事实与理由:

原告通过与被告一正常业务往来,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9月26日期间,取得了承兑人均为被告一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6张,汇票到期后,被告一均未能兑付。为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对二被告提起诉讼。

三、案件进程情况

目前,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五、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对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9-09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9年12月17日、18日、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在自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其中:违规担保金额为92,5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5%;逾期的对外担保共计21,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6%;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合计为10.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0%;

●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8日、12月4日、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情况的公告》(临2019-075)、《关于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冻结情况的公告》(临2019-080)、《关于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冻结情况的公告》(临2019-087),截至2019年12月11日,公司(含子公司)被申请冻结的银行账户共计37个,累计被冻结账户内余额为5,411.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占截至2019年12月11日公司货币资金的46.34%;

●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10日、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新增资产查封、冻结情况的公告》、《关于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被查封房产及土地共12项,截至2019年9月30日账面价值合计36,576.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9%;冻结的股权共3项,截至2019年9月30日账面价值为21,876.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8%;

●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8日、12月7日、12月14日、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临2019-076)、《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9-081)、《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9-088)、《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9-091),累计新增诉讼(仲裁)金额合计87,446.24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1.49%;

●经自查目前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情形,公司正积极与控股股东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问题。控股股东已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解决上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的问题。如在规定时间内控股股东不能解决前述问题,将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和13.4.2条规定,公司可能会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2019年12月17日、18日、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在自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其中:违规担保金额为92,5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5%;逾期的对外担保共计21,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6%;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合计为10.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0%。

2、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8日、12月4日、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情况的公告》(临2019-075)、《关于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冻结情况的公告》(临2019-080)、《关于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冻结情况的公告》(临2019-087),截至2019年12月11日,公司(含子公司)被申请冻结的银行账户共计37个,累计被冻结账户内余额为5,411.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占截至2019年12月11日公司货币资金的46.34%。公司将尽快与债权人协商,妥善解决上述账户被冻结事宜。

3、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10日、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新增资产查封、冻结情况的公告》、《关于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司通过查询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状态,获悉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被查封房产及土地共12项,截至2019年9月30日账面价值合计36,576.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9%;冻结的股权共3项,系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持有的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972%的股权;公司持有的华仪风能的5.5909%的股权;公司持有的华仪风能的8.6663%的股权。上述股权截至2019年9月30日账面价值为21,876.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8%。公司将尽快与债权人协商,妥善解决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4、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8日、12月7日、12月14日、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临2019-076)、《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9-081)、《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9-088)、《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9-091),累计新增诉讼(仲裁)金额合计87,446.24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1.49%,部分案件尚未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5、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道荣先生函证,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19年12月17日、18日、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波动幅度较大。

截至2019年12月19日收盘,公司市净率为0.7,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证监会行业市净率显示公司所处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行业平均市净率为2.81,公司市净率低于行业平均市净率,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冻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华仪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34,283,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3%,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34,275,16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63%,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34,283,762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累计轮候冻结数为297,567,52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27.01%。

(三)控股股东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决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问题,公司可能会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经自查目前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情形,公司正积极与控股股东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问题。控股股东已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解决上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的问题。如在对定时间内控股股东不能解决前述问题,将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和13.4.2条规定,公司可能会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部分涉及的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其他

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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