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6項罪名,最高獲刑20年!付琪等31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潛江檢察院

涉6項罪名,最高獲刑20年!付琪等31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12月19日,由潛江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付琪等31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公開宣判,涉6項罪名,最高獲刑20年!

潛江市人民法院宣判:組織、領導者付琪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23名涉黑組織成員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分別被判處19年至2年4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被告人許愛軍等6人因犯開設賭場罪被判處5年至1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被告人李寶輝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5個月。對各被告人扣押的涉案財物予以沒收,對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涉6項罪名,最高獲刑20年!付琪等31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市委書記吳祖雲等市領導看望慰問掃黑除惡一線工作人員


市委書記吳祖雲,市領導史兆青、黎喜斌、李海東、王緒軍在市法院執行指揮中心視頻會議室觀摩公開宣判,並看望慰問掃黑除惡一線工作人員。

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徐少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吳忠良,漢江分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萬強來潛觀摩公開宣判。


涉6項罪名,最高獲刑20年!付琪等31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觀摩公開審判


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學生代表、娛樂場所經營者代表、社區幹部、媒體記者及部分被告人親屬等共150餘人旁聽了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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