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保護傘”的民警揭發公安局副政委包庇黑社會頭目

撰文 | 劉藝龍

12月22日,觀海解局在裁判文書網上注意到,近日,浙江縉雲縣公安局原民警麻衛華一審刑事判決書被公佈。

充當“保護傘”的民警揭發公安局副政委包庇黑社會頭目

據麻衛華的判決書披露,其被留置後,檢舉揭發時任縉雲縣公安局副政委朱縉亮包庇涉黑頭目。

值得一說的是,麻衛華和朱縉亮相繼被查後,縉雲縣公安局局長趙應華也落馬了。

多次為涉黑團伙打招呼

麻衛華1975年2月14日出生,大專文化。他曾擔任縉雲縣公安局仙都派出所所長、情報中心主任。

2019年2月15日,剛過完44歲生日的麻衛華被採取留置措施,4月,他被開除黨籍。通報提到,他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麻衛華保護了誰?

觀海解局注意到,2006年12月以來,胡某某夥同他人盤踞在縉雲縣,實施聚眾賭博、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並逐步形成了以胡某某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以及威脅恐嚇、毆打他人、替人撐場站臺等違法行為,獲取利益,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縉雲縣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此次麻衛華的一審判決書披露,2015年至2018年期間,麻衛華明知胡某某及其涉黑涉惡團伙長期從事違法活動,仍與其密切交往,多次接受胡某某等人的吃請,收受香菸等財物。在此過程中,麻衛華為胡某某及其團伙成員被公安機關查處時說情、打招呼。

揭發公安局副政委包庇黑社會頭目

值得一說的是,此次麻衛華的一審刑事判決書還披露了一個細節。

法院審理查明,麻衛華被留置28天后,今年3月21日,他檢舉揭發時任縉雲縣公安局副政委朱縉亮和縉雲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詹璐,在2010年辦理胡某某涉黑團伙成員丁某故意傷害案中,將涉嫌包庇丁某的胡某某從該案件中“摘”出來,使得胡某某逃避了處罰。

朱縉亮1974年10月出生,從警近25年,歷任縉雲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縉雲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

2017年5月,朱縉亮履新縉雲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政治委員。

今年4月,朱縉亮被查。

縉雲縣於7月29日以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將朱縉亮移送檢察機關進行審查起訴,並將朱縉亮、詹璐涉嫌包庇胡某某一案移交麗水市人民檢察院進行偵查。

8月,朱縉亮被雙開,他的通報指出,其對抗組織審查;利用職務之便為配偶吸收存款提供幫助;縱容涉黑涉惡活動;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大搞權錢交易,大肆斂財。

公安局長嚴重破壞單位政治生態

觀海解局注意到,除了麻衛華和朱縉亮兩人因充當“保護傘”被查外,該縣公安局局長趙應華在今年7月也落馬了。

充當“保護傘”的民警揭發公安局副政委包庇黑社會頭目

趙應華1966年1月出生,大學學歷。他曾任麗水市委辦綜合一處處長,麗水市公安局警衛處政委,麗水市公安局網絡警察支隊政委,支隊長。

2016年4月,趙應華出任縉雲縣委常委、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今年10月,趙應華被雙開,通報指出,其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職工的職務晉升、調整等工作中,利用職權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獲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嚴重破壞單位政治生態。

資料 | 裁判文書網 麗水發佈 麗水市紀委監委官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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