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案件終審結束,認過兩年,我不服怎麼辦,我有證據證明?

路躍44019242


現行的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是3+1的模式,即一審、二審、再審、檢察監督(俗稱抗訴)程序,按照你的陳述,案件已經再審完畢,此時你在法律框架內能選擇的救濟方式只剩下檢察監督了。

申請檢察監督沒有申請時間限制,但是現在最高檢針對這一問題可能會有改動,未來對於申請檢察監督也有期限限制。在目前尚無限制情況下,請儘快維權,到生效判決作出法院的同級檢察院申請檢察監督。


沈勝國律師


你的證據是否新的證據,如果是新的證據,說明有了新的情況和事實的出現,你可以去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因為,你在人民法院的訴訟程序已經走盡了,只有去人民檢察院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對“新證據”的要求有詳細的規定,請你參考。





一束小草


如有新證據應該可以進行復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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