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晚,永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查获4起醉酒驾驶、2起饮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曝光】
● 22时20分,大队执勤中队在辖区城关镇佳宁步行街组织夜查行动,驾驶员安某驾驶机动车甘AR9P**途径检查点,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56.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驾驶员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22时26分,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甘AC6T**在希望路9丁字路口被执法小分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6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驾驶员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23时01分,驾驶员孙某驾驶机动车甘ACN0**在海岗线37KM西铁路段被大队河桥中队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0.7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驾驶员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23时06分,大队龙泉中队在G312线国道2196KM处执勤检查时,驾驶员杨某驾驶号牌为甘AAG7**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8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驾驶员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00时34分,在永登县黑城村村道,驾驶员吴某驾驶机动车甘A55H**被龙泉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2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驾驶员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00时43分,驾驶员张某驾驶机动车甘H1C7**被大队武胜驿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7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驾驶员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以上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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