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信增利動態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摘要(下轉D152版)

基金管理人: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長信增利動態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2006年8月2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基金字[2006]180號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於2006年11月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為混合型契約開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準,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徵,充分考慮投資人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並對於申購基金的意願、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要承擔相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本基金特定風險、操作或技術風險、合規風險等。在投資人作出投資決策後,基金投資運作與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2015年8月7日起本基金更名為長信增利動態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關於基金更名的事宜,我公司已於該日發佈《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更名及調整業績比較基準的公告》。

本招募說明書(更新)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19年5月9日,有關財務數據和淨值表現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本基金託管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經複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二)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成員情況

2、監事會成員

3、經理層成員

4、基金經理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三)內部組織結構及員工情況

二、基金託管人

(一)基金託管人概況

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民生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號

法定代表人:洪崎

基金託管業務批准文號:證監基金字[2004]101號

組織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註冊資本:28,365,585,227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電話:010-58560666

聯繫人:羅菲菲

中國民生銀行是我國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業入股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同時又是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商業銀行法》建立的規範的股份制金融企業。多種經濟成份在中國金融業的涉足和實現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使中國民生銀行有別於國有銀行和其他商業銀行,而為國內外經濟界、金融界所關注。中國民生銀行成立二十年來,業務不斷拓展,規模不斷擴大,效益逐年遞增,並保持了快速健康的發展勢頭。

2000年12月19日,中國民生銀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國民生銀行40億可轉換公司債券在上交所正式掛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國民生銀行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了58億元人民幣次級債券,成為中國第一家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私募發行次級債券的商業銀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銀行成功完成股權分置改革,成為國內首家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商業銀行,為中國資本市場股權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範例。 2009年11月26日,中國民生銀行在香港交易所掛牌上市。

中國民生銀行自上市以來,按照“團結奮進,開拓創新,培育人才;嚴格管理,規範行為,敬業守法;講究質量,提高效益,健康發展”的經營發展方針,在改革發展與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先後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臺、“兩率”考核機制、“三卡”工程、獨立評審制度、八大基礎管理系統、集中處理商業模式及事業部改革等制度創新,實現了低風險、快增長、高效益的戰略目標,樹立了充滿生機與活力的嶄新的商業銀行形象。

民生銀行榮獲第十三屆上市公司董事會“金圓桌”優秀董事會獎;

民生銀行在華夏時報社主辦的第十一屆金蟬獎評選中榮獲“2017年度小微金融服務銀行”;

民生銀行榮獲《亞洲貨幣》雜誌頒發的“2016中國地區最佳財富管理私人銀行”獎項;

民生銀行榮獲新浪財經頒發的“年度最佳電子銀行”及“年度直銷銀行十強”獎項;

民生銀行榮獲 VISA 頒發的“最佳產品設計創新獎”;

民生銀行在經濟觀察報舉辦的“中國卓越金融獎”評選中榮獲“年度卓越資產管理銀行”;

民生銀行榮獲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授予的“2016年度銀行間本幣市場優秀交易商”、“2016年度銀行間本幣市場優秀衍生品交易商”及“2016年度銀行間本幣市場優秀債券交易商”獎項;

民生銀行榮獲中國銀行間交易協商會授予的“2016年度優秀綜合做市機構”和“2016年度優秀信用債做市商”獎項;

民生銀行榮獲英國WPP(全球最大的傳媒集團之一)頒發的“2017 年度最具價值中國品牌100強”;

民生銀行在中國資產證券化論壇年會上被授予“2016年度特殊貢獻獎”。

2、主要人員情況

張慶先生,中國民生銀行資產託管部總經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託管人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從事過金融租賃、證券投資、銀行管理等工作,具有25年金融從業經歷,不僅有豐富的一線實戰經驗,還有紮實的總部管理經歷。歷任中國民生銀行西安分行副行長,中國民生銀行瀋陽分行籌備組組長、行長、黨委書記。

3、基金託管業務經營情況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2004年7月9日獲得基金託管資格,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頒佈後首家獲批從事基金託管業務的銀行。為了更好地發揮後發優勢,大力發展託管業務,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託管部從成立伊始就本著充分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為客戶提供高品質託管服務的原則,高起點地建立系統、完善制度、組織人員。資產託管部目前共有員工71人,平均年齡37歲,100%員工擁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62.5%以上員工具有碩士以上文憑。

中國民生銀行堅持以客戶需求為導向,秉承“誠信、嚴謹、高效、務實”的經營理念,依託豐富的資產託管經驗、專業的託管業務服務和先進的託管業務平臺,為境內外客戶提供安全、準確、及時、高效的專業託管服務。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國民生銀行已託管182只證券投資基金。中國民生銀行資產託管部於2018年2月6日發佈了“愛託管”品牌,近百餘家資管機構及合作客戶的代表受邀參加了啟動儀式。資產託管部始終堅持以客戶為中心,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全面的綜合金融服務。對內大力整合行內資源,對外廣泛搭建客戶服務平臺,向各類託管客戶提供專業化、增值化的託管綜合金融服務,得到各界的充分認可,也在市場上樹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為市場上一家有特色的託管銀行。自2010年至今,中國民生銀行榮獲《金融理財》雜誌頒發的“最具潛力託管銀行”、“最佳創新託管銀行”、“金牌創新力託管銀行”獎和“年度金牌託管銀行”獎,榮獲《21世紀經濟報道》頒發的“最佳金融服務託管銀行”獎。

基金託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風險控制目標

(1)建立完整、嚴密、高效的風險控制體系,形成科學的決策機制、執行機制和監督機制,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保障資產託管業務的穩健運行和託管財產的安全完整。

(2)大力培育合規文化,自覺形成守法經營、規範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嚴格控制合規風險,保證資產託管業務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

(3)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風控組織結構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為基礎,以落實到位的過程控制為著眼點,以先進的信息技術手段為依託,建立全面、系統、動態、主動、有利於差錯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證業務穩健運行的風險控制制度,確保託管業務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內部風險控制組織結構

總行高級管理層負責部署全行的風險管理工作。總行風險管理委員會是總行高級管理層下設的風險管理專業委員會,對高級管理層負責,支持高級管理層履行職責。資產託管業務風險控制工作在總行風險管理委員會的統一部署和指導下開展。

總行各部門緊密配合,共同把控資產託管業務運行中的風險,具體職責與分工如下:總行風險管理與質量監控部作為總行風險管理委員會秘書機構,是全行風險管理的統籌部門,對資產託管部的風險控制工作進行指導;總行法律合規部負責資產託管業務項下的相關合同、協議等文本的審定,負責該業務與管理的合規性審查、檢查與督導整改;總行審計部對全行託管業務進行內部審計。包括定期內部審計、現場和非現場檢查等;總行辦公室(品牌管理中心)與資產託管部共同制定聲譽風險應對預案。按資產託管部需求對由託管業務引發的聲譽風險事件進行定向輿情監測,對由託管業務引起的聲譽風險進行應急處置,包括與全國性媒體進行溝通、避免負面報道、組織正面回應等。內部風險控制原則

(1)合法合規原則。風險控制應符合和體現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政策。

(2)全面性原則。風險控制覆蓋託管部的各個業務中心、各個崗位和各級人員,並涵蓋資產託管業務各環節。

(3)有效性原則。資產託管業務從業人員應全力維護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任何人都沒有超越制度約束的權力。

(4)預防性原則。必須樹立“預防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資產託管業務中風險發生的源頭,防患於未然,儘量避免業務操作中各種問題的產生。

(5)及時性原則。資產託管業務風險控制制度的制定應當具有前瞻性,並且隨著託管部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部環境的變化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等外部環境的改變進行及時的修改或完善。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堵塞漏洞。

(6)獨立性原則。各業務中心、各崗位職能上保持相對獨立性。風險監督中心是資產託管部下設的執行機構,不受其他業務中心和個人干涉。業務操作人員和檢查人員嚴格分開,以保證風險控制機構的工作不受干擾。

(7)相互制約原則。各業務中心、各崗位權責明確,相互牽制,通過切實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來消除風險控制的盲點。

(8)防火牆原則。託管銀行自身財務與託管資產財務嚴格分開;託管業務日常操作部門與行政、研發和營銷等部門隔離。

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設:建立了明確的崗位職責、科學的業務流程、詳細的操作手冊、嚴格的人員行為規範等一系列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組織管理結構:前後臺分離,不同部門、崗位相互牽制。

(3)風險識別與評估:風險監督中心指導業務中心進行風險識別、評估,制定並實施風險控制措施。

(4)相對獨立的業務操作空間:業務操作區相對獨立,實施門禁管理和音像監控。

(5)人員管理:進行定期的業務與職業道德培訓,使員工樹立風險防範與控制理念,並簽訂承諾書。

(6)應急預案:制定完備的《應急預案》,並組織員工定期演練;建立異地災備中心,保證業務不中斷。

資產託管部內部風險控制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從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監控等五個方面構建了託管業務風險控制體系。

(1)堅持風險管理與業務發展同等重要的理念。託管業務是商業銀行新興的中間業務,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託管部從成立之日起就特別強調規範運作,一直將建立一個系統、高效的風險防範和控制體系作為工作重點。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和託管業務的快速發展,新問題新情況不斷出現,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託管部始終將風險管理放在與業務發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視風險防範和控制為託管業務生存和發展的生命線。

(2)實施全員風險管理。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需要從上至下每個員工的共同參與,只有這樣,風險控制制度和措施才會全面、有效。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託管部實施全員風險管理,將風險控制責任落實到具體業務中心和業務崗位,每位員工對自己崗位職責範圍內的風險負責。

(3)建立分工明確、相互牽制的風險控制組織結構。託管部通過建立縱向雙人制,橫向多中心制的內部組織結構,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崗位相互制衡的組織結構。

(4)以制度建設作為風險管理的核心。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託管部十分重視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已經建立了一整套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包括業務管理辦法、內部控制制度、員工行為規範、崗位職責及涵括所有後臺運作環節的操作手冊。以上制度隨著外部環境和業務的發展還會不斷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執行和監督是風險控制的關鍵。制度執行比編寫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實檢查是風險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證。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託管部內部設置專職風險監督中心,依照有關法律規章,定期對業務的運行進行稽核檢查。總行審計部也不定期對資產託管部進行稽核檢查。

(6)將先進的技術手段運用於風險控制中。在風險管理中,技術控制風險比制度控制風險更加可靠,可將人為不確定因素降至最低。託管業務系統需求不僅從業務方面而且從風險控制方面都要經過多方論證,託管業務技術系統具有較強的自動風險控制功能。

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基金的投資對象、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比例、基金資產的核算、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基金管理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託管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申購資金的到賬和贖回資金的劃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為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

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違反《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後應及時核對確認並以書面形式對基金託管人發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託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託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銷售機構

(下轉D152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