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灾害民生保险惠百姓

“虽然家里遭遇了这么多不幸,但得到社会各界的热情帮助,我对生活有信心了,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身边的热心人。 ”2019年12月24日,在齐河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公司将15万元的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救助赔偿款汇入该县大黄乡大埝村村民张士德的账户。看到赔偿款,75岁的张士德感动得热泪盈眶。

张士德的儿子和儿媳多年前双双病故,老两口含辛茹苦地将孙子张保光带大。然而,去年9月20日凌晨5时许,26岁的张保光骑着电动车去附近市场打工,因天黑路滑不慎掉入附近村头的河沟里溺水身亡。张保光的身亡,让这个原本凄惨的家庭雪上加霜,老两口天天以泪洗面。接到报案后,齐河县应急管理局立即联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公司,并迅速启动救助金理赔程序。经现场查勘、资料审核,最终确认付给张士德家庭保险救助赔偿款15万元。

灾害无情、人间有爱。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统一部署,去年7月1日起,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出资,为全省具有公安户籍的居民统一购买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保险范围涵盖自然灾害、溺水、煤气中毒、火灾等事故。按照保险条款,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每户房屋救助金限额5万元,每户居民基本生活用品救助金限额600元。

为确保全县群众享受政策红利,自政策发布以来,齐河县应急管理局通过报刊、微信公众号以及在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入户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知识和理赔方法。在此基础上,经反复筛选考察,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公司展开合作,按照基本保费每人每年2元、每户每年2元的标准统一购买。形成政府购买服务,商业保险机构承保,建立市场化的灾害事故补助赔偿机制。借助此项政策,齐河县政府投入16万余元,为市民提供人身、住房和基本生活用品等方面的灾害保险保障。

截至2019年12月28日,齐河县共受理案件2起,接到报案10余起,相关理赔核实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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