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赵某、王某某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开庭审理

近日,由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王某某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9项罪名一案,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建斌、副检察长刘中等5人组成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呼和浩特:赵某、王某某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开庭审理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15年以来,赵某、王某某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成员基本固定,形成了稳定的犯罪组织。

呼和浩特:赵某、王某某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开庭审理

2015年,以被告人王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蒙古风情园附近开设赌博场所,以被告人赵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参与赌博过程中与被告人王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联系逐渐紧密,逐步融合。8月26日,发生由双方成员共同实施的第一起寻衅滋事犯罪,共同殴打被害人并砸坏被害人车辆,标志着以被告人赵某、王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被告人赵某、王某某在黑社会性质组织均处于组织者和领导者地位。

该案社会影响广泛、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庭审持续三日。

审稿主任:剧根宏

值班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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