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国务院国资委1月6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简称《试行办法》)。《试行办法》所称禁入限制,是指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人作出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担任中央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理。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追责部门应当于禁入限制处理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后,将禁入限制人员信息采集录入到中央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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