譜寫政法事業發展新篇章|一名基層法官眼中的司法責任制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磊

谱写政法事业发展新篇章|一名基层法官眼中的司法责任制
谱写政法事业发展新篇章|一名基层法官眼中的司法责任制

2019年,我國出臺多部落實司法責任制新規,給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基本制度框架再添磚加瓦,也為構建審判權力運行和監督管理的新機制新格局提供了制度保障。

“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部署。2019年1月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也提出,要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讓司法人員集中精力盡好責、辦好案。

2019年,為落實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我國出臺多部新規,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

為完善審判監督管理機制,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共同印發《關於加強司法權力運行監督管理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審判權力和責任清單的指導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審判權力和責任清單(試行)》,明確院庭長、審判組織和承辦法官依法行使職權的邊界和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還印發《進一步加強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試行)》《關於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的意見》等文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健全與司法責任制相適應的檢察權運行監督制約機制。最高人民檢察院還發布修訂後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明確由檢察官、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在各自職權範圍內對辦案事項作出決定並依照規定承擔相應司法責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程雷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這些綜合配套改革舉措的頒佈實施,搭建起了“讓裁判者負責”的基本制度框架,進一步完善了審判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有助於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背後牆上掛著國徽,前面法桌上擺著“審判長”銘牌,留著劉海、齊肩短髮、身穿法袍的王棲鸞法官端坐在天平椅上,原被告雙方分坐兩邊。

1月7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的法庭裡,《法制日報》記者旁聽了王棲鸞法官審理案件。

這是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原告認為被告將其知名服務名稱作為“關鍵詞”進行競價排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被告作出賠償。被告認可侵權事實,但認為原告要求的賠償數額太高。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王棲鸞的大部分時間是在聽雙方發表意見,不時翻看手中的案卷資料,在關鍵處追問幾句,同時叮囑坐在身邊的書記員記錄下當事人的回答。

由於雙方難以就賠償額達成一致,王棲鸞宣佈休庭,擇日再次開庭。

庭審結束,王棲鸞抽出時間向記者介紹,踐行司法責任制以來,審理案件時自己裁判、自己負責,壓力比以前更大,作決定比以前更慎重。

2010年7月,碩士畢業的王棲鸞考入海淀區人民法院,2016年8月通過考核成為一名員額製法官,負責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

3年多的辦案經歷,讓她逐漸深刻體會到“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帶來的變化,“最明顯的轉變就是合議庭制度的完善”。

王棲鸞曾承辦一起新類型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案件隨機分配給她主辦之後,她先對案件本身進行分析,對案件涉及的行業背景進行調查,確定案件審理思路,她同時建議由知識產權庭庭長參與並擔任本案審判長。

合議庭隨後組成,在行為保全司法程序中,她組織大家在聽證前對案件進行多次合議、討論。由於案件由她主辦,她草擬了一份二三十頁、上萬字的民事裁定書,發給合議庭成員討論。

“既然是‘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作為法官,你不能依靠別人,首先要有自己獨立的審理意見,然後才是參與合議庭合議。”王棲鸞說。

案件開庭過程中,合議庭成員全程參與案件審理,從法庭調查階段到法庭辯論階段,確保每個合議庭成員可以全面掌握案件事實和爭議點。

案件審理結束,合議庭又進行多輪合議,確定裁判結果,王棲鸞負責判決書的草擬,寫完之後再交由合議庭成員,大家看完後向她反饋意見,直到判決書定稿。

“每個合議庭成員在判決書發出之前都會認真閱讀,看看裡面還有沒有問題,畢竟每個合議庭成員都要對法律文書承擔責任。”王棲鸞說。

每一個成員都確認無誤後,合議庭才簽發判決書。

記者隨之而來的疑問是,如果案件複雜疑難怎麼辦?

王棲鸞解釋,法院有專業法官會議制度,就是針對一些複雜疑難案件,當合議庭合議時分歧很大,形成不了多數意見時,會把案件提交專業法官會議討論。在專業法官會議上,與會人員發表看法,然後形成意見供合議庭參考。

她的感觸是,落實司法責任制以來,法官的獨立裁判權得到了切實保障,有權力就要有責任,有權力就要有監督,“要不然,你怎麼給自己一個交代,給當事人一個交代”。

在剛剛過去的2019年裡,王棲鸞總計辦案713起。

《法制日報》記者梳理發現,2019年,為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我國出臺多項配套改革舉措。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司法責任制在當前司法體制改革中起到引領作用,司法機關將其稱為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司法責任制的建構,能夠解決司法運行中的某些痼疾,為保障司法公正確立制度基礎。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程雷認為,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推進司法機關內部權力運行機制改革,科學配置司法職權,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維護司法公正。

在張建偉看來,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是配套制度建設,發揮各種制度的綜合作用。這些新規的出臺,有助於完善司法體制綜合配套制度,彌補司法責任制存在的缺漏,使司法責任制能夠真正落實,起到系統性維護司法公正的作用。

“以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為核心,可以起到一個綱舉目張的作用,帶動其他制度配套設計,完善整體的現代司法制度建構。”張建偉說,“最終的目標還是服務於司法公正。”

程雷認為,這些綜合配套改革舉措的頒佈實施,搭建起了“讓裁判者負責”的基本制度框架,進一步加強了法院內部的審判管理和審判監督,基本形成對法官既依法授權又不能放任的司法責任制度體系。

張建偉提醒說,司法責任制本身也需要進行系統性制度建構,重要的是下放權力,“讓審理者裁判”;做到權責統一,由此才能做到“由裁判者負責”。

張建偉認為,司法責任制建構,需要考慮法官應當具有一定的職務豁免權,明確什麼情況下能夠追責,什麼情況下免予追責,嚴格把握兩者之間的界限,確保依法追究違法審判責任,避免將司法責任制變成傷及司法人格獨立的手段。

對於司法責任制的完善方向,程雷說,未來需要加強審判質量管理體系,通過司法大數據、智慧司法等方式,對可能產生審判風險的案件進行預警,對案件審判質量進行網上監督。同時,還需要加強審判團隊建設,特別是需要區分員額法官、法官助理在司法活動中的責任。

記者點評

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到黨的十九大提出“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這項改革已經成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中具有基礎性地位、標誌性意義、全局性影響的“牛鼻子”。

只有牽好這個“牛鼻子”,才能確保法官集中精力盡好責、辦好案,提高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責任制本身也是一個制度體系,自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印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意見》以來,包括過去一年間多部新規的出臺,這個制度體系日漸完善、顯出雛形,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基本制度框架已經搭建起來。

我們未來的努力,是讓司法責任制這個制度體系保持良性運轉,以實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偉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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