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监督之“刚”守护司法为民之“柔”

检察法律监督是刚性的。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刚”,才守护得住司法为民之“柔”。去年以来,台州市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行动年”活动为抓手,突出监督主责,加大监督力度,多项工作创特色出亮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封看起来并不起眼的群众来信,在台州检察官的眼里却是一件分秒不能耽搁的大事。温岭市的孙女士曾向温岭市检察院写过一封信,反映某件民事判决存在送达程序违法的情况,希望检察机关监督。让她想不到的是,第二天她就收到了来自温岭市检察院控申部门的短信,告知她已经收到来信并将相关材料移送业务部门处理。这以后,经过调查确认孙女士反映的问题属实后,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处理。四个月后,随着案件了结,承办检察官又将案件办结情况及时回复孙女士。“谢谢你们用心对待我们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孙女士感激地说。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承诺的背后,是检察机关心系群众、为民司法的使命担当。去年,台州检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件4713件,除匿名、无联系方式等无法回复情形外,全部做到“两个100%”,即群众来信7日内回复100%,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100%。在台州,检察机关还把办好群众来信作为落实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的重要举措,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平台,整合业务受理、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20项职能,梳理公布13个“最多跑一次”、4类“上门处理不用跑”事项和3种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统一了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办事事项标准,制作了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图,用看得见的方式让司法更便民利民。

  新时代如何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台州检察机关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找到了融合点,将制度的实施融入化解社会矛盾、消灭信访积案的工作大局。路桥区检察院建立“值班律师预约制”,温岭、玉环、天台等地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实施细则,推动在办案中修复社会关系、助推社会善治,保障该项制度落地生根。

  台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邱某某就通过认罪认罚从宽,争取到了从宽处理。在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向他们详细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相关法律规定,两人真诚悔罪,愿意认罪认罚,并主动向税务机关补缴所有税额,最终得到了从宽处理。

  通过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台州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逐月提升,到去年11月两项数据均达到90%以上,相关制度被省检察院全文转发推广。

  面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发、有些案件情节恶劣的情况,台州检察机关在从快从重办理案件的同时做好“后半篇文章”,从案件暴露出的校园安全、教师队伍管理等问题入手,深入剖析犯罪的特点、成因,提出针对性对策。在温岭,检察机关更主动作为,对该市近4年来在校学生犯罪案件认真梳理,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阅,同时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推动组建了安全宣讲队伍,对85家培训机构进行清查,责令整改9家、关停4家。此外,台州检察机关还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工程,为未成年人系好第一颗“法治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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