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总认为和管理服务对象玩会、吃点都没事,原三门县海游港北岸整治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郑有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过去总认为和管理服务对象玩会、吃点都没事,原三门县海游港北岸整治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郑有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三门县委批准,中共三门县纪委、三门县监委对原三门县海游港北岸整治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郑有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郑有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送礼、违规接受宴请、娱乐活动;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物、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郑有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三门县纪委县监委决定,给予郑有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郑有勋违纪违法所得;将郑有勋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郑有勋在本人所写的忏悔书中剖析,“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过去总认为和管理服务对象玩会、吃点都没事,久而久之,思想慢慢放松,不知不觉就滑入不能自拔的深渊。郑有勋表示知罪、认罪、悔罪。

郑有勋简历

郑有勋,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浙江三门人,1978年2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8.02-1982.01 武警浙江省总队绍兴支队新昌中队服兵役

1982.01-2001.12 三门县粮食局工作

2001.12-2003.04 三门县浬浦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3.04-2008.12 三门县外经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县城西区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

2008.12-2010.12 三门县外经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海游港北岸整治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

2010.12-2014.09 三门县海游港北岸整治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

2014.09-2019.12 三门县商务局 (原三门县外经贸局)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

2019年12月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年1月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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