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杀了两只自己养的小鸡送给老师,说老师不收就不送小孩来读书,老师该怎么办?

王跃见闻


不能收,坚决不能收!

我们把题目中的两个要件分开琢磨一下。

一是那两个鸡。即使是自己养的,总是个鸡吧。为啥要送给老师?老师过年了买不起鸡吗?显然不是。这说明家长要和老师套近乎。

二是“小孩来读书”。这事和“送两只鸡”孰大孰小?显然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家长把这两件事拉到一起说事,并且有要挟的意思。这就正说明家长不仅要和老师套近乎,而且有事要为难老师。如此说,老师拿了鸡,就等于拿了烫手山芋。

至于如果“老师不拿鸡,孩子就不来读书了的事。”老师放一百个心吧。那只是家长说说而已,这两件事不可能成为因果关系的。

家长看了这个短文,一定说我想得多了,不就两个鸡吗,至于你想三想四吗?!不是!这个题主肯定也是为难了,我作为一个老师应该说实话。再一个,目前社会上家长和老师的关系正处于敏感阶段,作为老师还是谨慎些好。

当然,老师不拿鸡,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还是一如既往的,这是肯定的。

我知道,好多人认为老师不好“打交道”,地道的“丑老九”,就是不善于交际。这是长期的教师现状造成的,不是说“弱国无外交”吗,一个道理,这是由老师的社会地位决定的。教师也是社会人,应该有必要的交往和人情,但为了不给别人留下“被黑”和“开涮”的素材,还是小心为妙。

说实话,二十年前我在乡村学校教书时,也没少吃村民的鸡,没少喝家长的酒。可慢慢我不得不和家长保持“君子之交”了,这也叫“与时俱进”。

希望我的建议能促使题主做出果断的决定。


大厚真金


两只小鸡,就算是散养的鸡,最多值200元吧,个人认为,你就算收下也算不上什么腐败。

第一:农村人实在,可能真是想感谢老师。

我也曾遇到一位家长,自己种的葡萄。我在校上班,他非让我出去,我以为什么事,结果就看到他提了一大兜葡萄非要给我,说自家种的,无论如何收下。

我一直推辞,他说你要不收,我就送你办公室了,这东西也不值钱,值钱的我也送不起,真的就是一点心意。

农村人很实在的,也许他真的就是想感谢老师。

第二:你也可以回赠点礼物,这样心理就平衡了。

也许你会不忍,毕竟农村人挣钱不容易。你可以先收下,然后换种方式回赠点礼物。

可以给孩子买几本书;

可以带孩子去你家吃顿饭;

可以微信转账200元红包给家长等等。

什么方式都行,只要感觉不亏欠人家就行了。

作为家长,我从未给老师送过任何礼。但我也知道有些家长给老师送礼,实际大部分家长给老师送礼的目的还是很单纯的,就是希望老师多关照自己的孩子,或者想表达一下对老师的谢意。至于那些以此诬陷老师的真的很少很少。

我还是那个建议,实在推辞不掉就收下吧。于心不忍就回馈点相应的礼品,皆大欢喜!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人生如梦LLH


坚决不能收!

老师千万不要以为这一定是家长真心实意的想送你的礼物。我小时候就是生活在农村,后来考上了大学,我的表哥表姐表弟表妹都还生活在农村。每年春节我都要回老家看看我的这些老亲戚,我们春节期间亲戚们轮流请客吃饭,坐在一桌,大家都要谈谈老师。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老师把学生教好是天职(我内心深处也是这样认为的)。同时大家都谈到,家长给老师送礼了,老师就更关心自己的孩子,反之老师就对孩子不好,这一点我不赞同。

老师应该坚决不接受家长送来了鸡,而且应该在班上开家长座谈会的时候讲清楚。

2014年9月,初一班主任老师生小孩了,我从初二开始接班主任,中秋节到了,家长送了一盒月饼到我的小区门卫室,很“聪明”的说是我委托他买的,然后打电话给我,我告诉他:“你自己你回去,反正我不会去拿的。”家长不听,我又告诉他儿子,他儿子也不听,后来我就和几个班委干部一起到门卫室把月饼提到班上,学生自己凑钱买了一些东西,我们就开了一个中秋晚会。

半期考试以后,家长座谈会我就把这个事情说了,如果以后家庭特别富裕的,我们班上学生搞活动,你可以送给全班同学吃。后来班上搞活动,没有一个家长送东西,我也没有收到家长的任何礼物了!

我们再看看下面一个老师收了家长88元红包的深刻教训!

事情发生在2017年,农历正月初一,广东连州的一位班主任张老师收到学生家长发来的88.88元的微信红包,马上回赠90元红包,家长没领取。后来,市教育局认定张老师未归还红包,未向组织汇报并交由组织处理,虽然免于纪律处分,但仍作出了给予其诫勉处理的决定。

其实这是家长设置的巨大陷阱。学生家长与张老师平常就有些矛盾,孩子读小学一年级,由于身高在班上太高,班主任只调到倒数第二排,家长心中很有怨气,家长在正月初一给张老师发了一个红包,也不接受老师回发的红包,反而截图下来,举报到市教育局,说老师收了她的红包。

教育部早就下发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规定》 中明确指出, 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各省、市、县都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发现,必然会严厉查处。

老师遇到这个情况,把我写的这个问答给家长看看,或者给家长学习一下《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相信家长会知难而退的。


平淡是真oymlq


我是职校老师,我班有个农村孩子,特困,我帮着申请了补助,没钱我借给他,过年的时候家长特意送来猪肉,没收,又送钱没收,后来直接充了1000电话费,我直接给了学生1000元,结果又充电话费,往复几次,我的话费够用三四年的,相当于都交了移动,真的头疼。


踮起脚尖就更接近太阳


家长杀了自家养的小鸡送给孩子的老师,用意可能是两种情况:

一是表示感谢。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对自己的孩子非常用心,比如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遵守纪律爱学习的学生。家长感到由衷的喜悦,萌生了给老师送礼物的想法,农村的家长没有其他能拿出手的东西,自家养的小鸡属于绿色无污染的,还是比较不错的礼物。

二是有求于老师。比如让老师帮忙给孩子调个好位置,与学习好的学生排在一起;在平时的课堂上多提问自己的孩子等。

接受家长的礼物可能合情但是不合规

按照传统的人情往来,老师接受家长的两只小鸡也算不了什么大事情。但是在目前的政治生态下,所有公职人员必须遵守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特别是教师队伍建设更是有国家教育部制定出台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

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不得索要,是指主动向家长索取财物;不得接受,是指不能拿家长送的财物。

题主所说的“家长杀了鸡送给老师”,说明不是老师索要,而是家长主动送,如果老师留下了这两只鸡,那就违反了“不得接受”的规定。

不要因为两只鸡弄得名声不保

两只自家养的小土鸡,按照市场价接近200元左右,价值不算是很大,但是对农村人来说,吃顿土鸡肉还是比较奢侈的。

因此,作为教育同行,还是劝告老师们:不要因为这两只小鸡,弄得自己名声不保。

一、教育部门若知情,一定会严肃处理

1、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必须进行师德考核,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2、对于发生准则中禁止行为的,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

二、接受家长财物,会影响教师群体形象

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社会高度关注的行业。

教师的一举一动,均被社会舆论所关注甚至舆情的无限放大。

两只鸡并不值钱,但是老师一旦接受,家长给老师送年礼的舆情可能就会出现。即使没有舆情出现,作为老师,也不要忘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我们的风骨。

因此,无论家长如何劝说,这两只小鸡还是不接受为好。

可以告诉家长:

一、不能接受家长的财物是国家教育部的规定,自己不能违反纪律;

二、今年猪肉忒贵了,很多人家都不舍得割猪肉,这两只鸡还是留给自家人吃;

三、即使不杀鸡送年礼,我们当老师的都会对学生一如既往的关心和爱护,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名学生。


我是朗月寒雪,欢迎关注,一起聊教育。


朗月寒雪


过年了,家长杀两只自己养的鸡送给老师,从情理上来说,老师应该收下。否则,就太不近人情了。可能会有些人会劝老师,你可以要当心啊,现在有些家长给老师主动送礼背后会有其他动机,绝不能这么想。

老师可以收下家长送的两只鸡,同时以回礼的方式,给家长几本课外读物,让家长带回给孩子,寒假期间读一读。

家长诚心实意给老师送来自己养的鸡,老师绝对不能一味拒绝,从礼尚往来的角度讲,可以给家长孩子带上几本书,让家长给孩子后,叮嘱孩子:“老师希望你能利用这个寒假,把我送给你的这几本书,好好读一读。一个好孩子要学多阅读,才能增长知识,开学后,要把书中读到的内容给老师讲一讲,老师会分享你的阅读收获。”如此做,完全就通情理了,家长也会满心欢喜接受老师的诚意,同时还可以让孩子对老师充满感,愿意把老师赠予的书好好读一读。

家长说老师不收下心意,下学期就不送孩子来读书了,虽然有点强迫之意,但是却突显出家长的一片诚意。

从家长的话中,我们能看出其非常朴实,对于这样的家长,一般不会对老师有什么坏心眼。家长之所以说,老师如果你不收下,我下学期就不送孩子来读书了,那是特别希望老师收下这份心意。虽然听上去有强迫之意,但实则却是透露出家长真心尊重老师,希望老师能她这个面子。而对于老师来说,如果真的一点人情不讲,就生硬拒绝了,其实也说不过去。要知道家长自己饲养的鸡,杀了后送给老师两只,这可是真表达着对老师教育自己孩子的感激之情。

好的老师并不会完全拒绝家长的心意表达,只是对送钱和贵重物品要格外加以小心,能不收最好,避免惹出事非来。

看到有不少网友劝老师千万别收家长的礼物,其实这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后遗症。只要老师掌握一个原则:只要是送钱或贵重物品坚决不能收,因为送这些东西的家长一般都会有较重的心机。而对于像这位自己饲养的鸡杀两只送给老师,只能算是土物产,只是纯粹为表达对老师的感激之情,就另当别论了。说到这里,老师可能也会松一口气,至少把家长的礼尚往来之事能够妥善处理,不至于拒绝后伤了家长的自尊。

结束语:老师也是正常人,只要家长本着尊师重教的良好心态,与老师保持平等的沟通交往与往来,相信会让家长和老师们的关系处的非常和谐。春节马上就到了,在这里祝福所有的老师和家长春节愉快,万事如意。也祝广大网友们春节愉快。


寒石冷月


家长杀了两只自己养的鸡送给老师,说老师不收就不送小孩来读书。从这句话来看这位家长是诚心诚意的,他本不该这样做,因为这样做了让老师很为难,为了孩子家长的用心可想而知,作为老师在这种情况下收下这点小礼物也不为过,必竟这位老师没有给家长耍礼物,而家长给礼物也不是偷偷摸摸的,是诚心诚意的,所以说这点人之常情,相信不会有人说三道四的。


峡谷奇观1


家长杀了两只自己养的小鸡送给老师,说老师不收就不送孩子来读书了。我认为,情理上可以收受,但法理上是坚决不能收受的!作为老师,如何取决,应该慎重而为之。

首先,从“法”来说,是万万收不得的

1、教育部颁布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规定明确指出:严禁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者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偿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虽然是自己养的小鸡,但毕竟属于“礼品”范围,家长不应该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收受!一旦收受肯定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踏了红线,如若有人举报,老师将会吃不了兜着走,实为不划算!

2、现实中的残酷性也决定着老师不能收受,一旦收受,如同踩了高压线,法不容情。大家应该记得深圳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某班主任被一位家长举报“收礼”,受到校方调查一事,该家长处心积虑和老师拉近关系,发展成为闺蜜,目的想让孩子担任班长并获得相应表彰,班主任比较公正,没有让家长如愿,于是家长就“挖坑”送礼,然后恶意举报,幸亏其他家长力证其班主任清白,人民日报发声,该班主任才幸免于难,不然班主任“大祸临头”了。还有连州张老师收受家长88.88元红包,回赠了90元红包,但家长不领取红包,以此举报,导致张老师受到诫勉处理的决定。

第二、从“情”来说,是可以收受的

我国是礼仪之邦,历来崇尚礼尚往来,该家长为了表达自己尊师的心情,杀了自己养的小鸡,送给老师,并且说如果不收,孩子就不来读书了,显然是很有诚意的,并不是存有心机,“挖坑”送礼,作为老师也吃五谷杂粮,也是正常人,也讲人之常情,如果坚决拒绝,一则伤了家长的心情,伤了家长的自尊;二则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孩子真不来读书了,因小失大。再者,两只小鸡也非多大的“礼品”,基于这方面考虑,老师可以收受,但必须回礼,可以给学生购买学习用品之类的回赠,从而建立和谐的老师与家长关系!

结束语:收受与否,老师一定要慎重考虑,慎重选择,严格来说,应该坚决不能收受!


全民话教育10911


不来就更好了!你要是收了他的 小鸡🐤,小心他到上级去告你哦!


蓝天白云66977236


如果在农村,这也肯定是发生在农村,,这些家长很朴实,厚道,对老师很尊敬,逢年过节给老师送上点食物以表示对老师的感谢,我以为还是收下厂,人家的一片心意,对家长的回报你应该知道,把孩子教好,千方百计,全心全意,教好书育好人。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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