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9450657260361
法律規定“誰主張誰舉證”,雙方都認可的證據一是借錢、還錢的證據(比如轉賬記錄,銀行裡應該查得到的),二是借據(你還給他了,自然就在他那兒。但如果塗改借據則是要承擔法律責任滴)。這樣一來,原本借了多少、一共還了多少、多長時間還清都應該是明白帳,由此計算一下利息是多少,然後嘛是不是高利貸也就清楚了。這個帳,你自己首先就要算清楚,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如果確實是高利貸,那就商量著和解,把高出的利息還給他即可。嚴格講起來,放高利貸是違法的,但他明知道是高利貸還要來借,分明就是冒著風險來的,也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所以嘛,你不用怕,最終和解對雙方都好。但如果你不是高利貸,你就陪他打官司好了。
老房66774291
律師大劉說法:只要利息沒超過年利率36%就不用擔心,如果確實超了,那麼超過部分需要返還給他。
首先,你要看約定的利息是否有效。
1、約定利息小於等於年利率24%。
這個利息的約定是合法有效的,無論是否起訴到法院,借款人都應當按照約定的利率還款。
2、約定利息大於24%,小於等於36%。
這個約定並非無效,借款人可以主動按約定還款,但是出借人不能通過法院強制要求他這麼做。
如果借款人已經按照約定的利息還款了,那麼他就不能再把超過24%的那部分要回去;如果沒還,起訴到法院的話,法院只支持24%的利息,也就是說,借款人只需要按照年利率24%償還剩餘的借款就行了。
3、約定利息大於36%。
這個約定是無效的,即使借款人已經還完款了,他仍然可以把超過36%的部分要回去。如果借款人沒還,起訴到法院,只能按照24%計算利息。
總之,只要你約定的利息小於等於年利率36%,就不用擔心了,他起訴也是沒有用的,你正常應訴就好了。
劉律師Lawyer
2015年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超過年利率24%至36%之間的利息,已經支付的為自願給付,法律是不予干涉的。所以,只要對方支付的利息在此範圍之內,法律不會干預。
壹的後
首先,確定一下你借錢給你朋友時候借錢的金額和你朋友的還款金額是否相同。第二確認一下你們當時協商的是否有利息,利息是多少?一般利息在2分法院會支持,如果超過的話法院是不支持的,這個看金額的大小而定,如果金額不是很大,不用怕,去應訴就可以,按照正常流程走。如果金額過大,這個你要諮詢專業的律師了。希望能幫助到你。
億元白
老老實實去應訴!講實事擺證據,如果確實是高於三分月息的就痛快的還給人家!如果是三分以內的,你就笑納了!法律不支持也不反對
老王老矣
讓他拿出證據。
同時你也誇大曾經的借款金額,反制(如借兩萬元整,你可說成兩次均借予兩萬),讓其自亂陣腳後語無倫次的胡咧咧。
法官便下不了結論(證據不足)。
再反責“虛假訴訟”。
用戶269865314
那就要求,按同期銀行利息支付,並返還本金。
喪鐘鎮的小殭屍
利息超過36%的部分,如果對方有足夠證據,沒過訴訟時效的情況下,法院會支持,這部分需要退回。
多情亦無情566
不知道借了多少,還了多少,利息多少,所以無法評論,如果真的是放高利貸,那肯定是違法行為,找個律師諮詢一下,建議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海哥
我有點暈。他是還完了所有的錢,你把欠條給他了嗎?
那他說啥都是馬後炮啊。
讓他起訴,法庭調查你就可以說他自己認可的啊,不認可為啥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