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瘫痪,儿子上大学,俩姑姐不管,自己将七旬公婆赶出家有错吗?

燕子李三fighting


有错吗?简直就是禽兽不如。

自己的公婆已经七十多岁了,作为儿媳妇把他们赶出门,你让他们去哪?让他们露宿街头,乞讨为生吗?让他们流着泪水,暴尸荒野吗?做出这样的事情,还问对不对。在我看来,这不是对不对的问题,而是有没有人性的问题。

从法律上,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子女有赡养的义务。你丈夫虽然瘫痪了,但那还是你的丈夫,你有义务和你丈夫一起赡养老人。七十多岁的老人,能有什么苛刻的要求吗?他们不会有了,他们要求的无非是有口吃的,有点穿的,有一个避寒的场所,感冒生病的时候,能有两片感冒药。

我们不说让老人生活的多好,保证他们最基础的生活,一天有10元应该足够了,一个月300元左右,一年也就是4000元左右的花费。现在老人多少都有养老金,这些钱应该有。即使没有养老金,子女出这些钱,不也是应该的吗?

因为丈夫瘫痪,儿子上学,家庭收入有限,家里负担很重,一个月拿出300多元的钱有困难,但我们可以想办法解决?

公婆还有两个女儿,也就是你说的姑姐,她们在赡养老人是有义务的。现在两个姑姐不管,这让我很意外,但你没有说她们为什么不管?所以我没有准确评价这个事情,但从你要将公婆赶出门的这种行为来看,你平时和姑姐的关系应该不会太好。

如果你平时和姑姐的关系就不好,现在让他们出钱或者是出力肯定不容易,但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兢兢业业照顾瘫痪的丈夫,赡养老人,我就不相信打动不了她们。当然,你如果不想这么麻烦,你可以起诉你的姑姐,让他们出赡养费。

还有一个政策,你可以使用,那就是国家的低保。如果你的收入不高的话,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通过街道申请低保。

说了这么多,我想说的就是无论面对什么情况,把公婆赶出家门这种事情是绝对不能干的,这真不是对错的问题,这是人性问题。你也是人,你也有终老的一天。好好考虑考虑吧!


红枫财侠


看到这个题目,了解了你们家庭的状况,很同情你们,也很理解你们。

从法律的角度说,您的公婆年已七旬,处于失去劳动能力,需要家人照顾的年龄。两位老人有一儿两女,也就是说,他们的赡养人有三位,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这三个人有同等的赡养义务,应该共同的承担起赡养老人的重担,而不是由您的老公一个人来承担。

这里需要说明,只有您老公和两个姑姐对公婆有赡养义务,您和您的儿子,在法律上都没有赡养公婆和奶奶的义务。

对了,在有儿子和女儿的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只有儿子女儿都不在,或者都失去赡养能力的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才有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

换句话说,假设您老公是独子、没有兄弟姐妹,那您公婆还是得由你们家赡养。

现在的状况是,您老公瘫痪了,他自己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他就没有赡养您公婆的行为能力了,当然如果他收入很高,他可以请人来赡养、照顾自己的父母。

但是,从您现在叙述来看,您老公是既没有经济能力,更没有行动能力,这时候应当由您两个姑姐来承担赡养义务。

但是,这个必须要协商,两个老人本来就在您家住,赶走他们这是不对的,不可取的,错误的。不能因为您姑姐不赡养父母,您就赶走公婆,这样做,客观上成了让公婆承担了姑姐们的错。

公婆已经在你们家住,即使你们家出现了重大变故使您难以为继,您也不能赶走公婆,让年迈的老人和您已瘫痪的老公都伤心难过,给您儿子树立了一个坏榜样。

建议您同两个姑姐协商,如果协商不好,还可以求助于亲戚朋友、求助于社区或村委会,让第三方出面施加压力、做协商调解工作。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就让两个老人去起诉他们的两个女儿、您的两个姑姐,诉请她们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注意了,成年子女赡养老年父母,既是法定义务,也是道德义务。相信您的两位姑姐最终会挑起这副担子的。


陈群律师


无论如何,将七旬公婆赶出家门是不可取的,最好是让公婆起诉姑姐,让她们承担起赡养义务。


如题所述,你老公突发变故瘫痪在床,儿子也在上大学花费甚巨,于是你们家的经济状况不堪重负,甚至到了捉襟见肘的艰难程度。再加上七旬公婆一直都在你们家由你们赡养,俩姑姐根本就不管不顾、不闻不问。这在以前你们也毫无怨言,可是如今自己生活都难以为继了,俩姑姐还是不肯伸出援手,于是你一怒之下把七旬公婆赶出家门,想以此逼迫姑姐赡养。

首先,在法律上你并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因为一方面只有子女才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一义务并不会因缔结婚姻关系而当然转移到配偶身上。也就是说,你作为儿媳并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只有协助丈夫赡养公婆的轻微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另一方面,“义务以能够履行为前提,法律不强人所难”。如今你的丈夫自己都瘫痪在床,自己尚且难以养活自己,再要求他赡养父母就更不可能了。更何况,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当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时,有赡养能力的成年子女才应当履行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已经瘫痪的儿子的赡养父母的义务因履行不能而消灭,妻子的协助义务也无所依附。

因此,于情于法七旬公婆都应当让俩姑姐赡养他们,不能再给瘫痪儿子增加负担了。如果俩姑姐自然不管,则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当然,儿媳直接粗暴地将七旬公婆赶出家门,也显然是违背道德的。


冰焰


我爸爸六岁的时候我奶奶有病,什么不能干,我爸爸一直是班里第一名,我爷爷当兵牺牲,国家可以保送上大学,但是我奶精神控制不了自己,死活不让我爸念,因此我爸就务农一辈子赔了我奶五十六年直到我奶八十四岁去世!

我妈有病,我九岁妈妈奶奶都在炕上不能干活,姐姐大两岁,下面两个妹妹各小三岁!我姐姐小学班里第一名辍学十三岁周岁十一岁回家做饭养家,我爸四十五岁身体已经摧残的如风烛残年,被当地卫生所判为死亡名单之一!

我在班里学习一直很好,但是我痛下决心,十六岁那年哭着求爸爸,请他保重身体,我跟他学木匠,我来支撑这个家,因为我们需要他活着,那年我刚满十四周岁,但是上天眷顾了我,我班里第一名考上中专!同年我妈也病好了可以做饭了,那时我十八岁!

四年中专我学习成绩第二名,我爸电话告诉说奶奶让我回家,我放弃了前三名才有的一次分配机会回家自己找工作,同时还放弃了一项重要大事!

一味的为家里放弃把我逼到了谷底,本来我可以干更好更高档更有前途的工作,但是现在我必须干谁都不稀干,最苦最累最脏的活......

我拼了几十年,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把奶奶保护的非常好,爸爸妈妈身体也远比十年前好,不是我放弃了许多人一辈子都很难争取到的许多机会,奶奶爸爸妈妈最起码少活十年甚至更多,并且现在父母还在医院调养走步呢?

我想说,我昨天晚上在医院陪父母走步时,许多人都很羡慕,我不想总让父母处于抢救治疗,前几年就总这样,腊月二十多出院,正月初二又住院,年前出院,正月十七又住院,我简直挺不过去了,并且父母轮流病轮流住,姊妹都没捞着念书,经济状况和时间都很不富裕,为了改变这一切,我这几年就平时检查吃药保养,定期住院调养,果然效果好多了!

我想父母的健康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虽然他们有很多不足,虽然有时给我气的几乎吐血,但是他们一个都不能倒下,一个倒下那个就完了,一个没了家就没了,因此不管多难我都挺着,他们能改更好,就是不改也得忍着或者说出来!

如果你没有孩子,你就算把公婆撵出去我也不能说什么?但是我想问,当初你们买房子或者其它公婆都不帮助吗?再说,言传身教,你不怕孩子将来也找理由这么对付你们吗?

再苦再难,我们可以想办法,我们可以牺牲一些次要利益,什么是前途,我认为让父母死,让我当皇上我肯定不干,因此任何利益没有可不可以舍弃,只有应该舍弃次要的,或者寻找更有利的办法,逃避不是办法!

逆耳忠言,还望不要生气!祝你们全家能够排除万难,能够幸福,有人才有一切!


陈庚子


我表弟夫妻是出了名的不孝。老父亲被气得差点自杀,老母亲说起她的儿子和媳妇的罪状简直就是罄竹难书:好吃,懒做,不给老人做任何活儿,不给老人看病,不让老人上桌吃饭,买了好东西藏起来自己吃,夺取老人的低保金和姐妹们偶尔给的小用钱,用各种理由坑姐妹们的钱。为此我们所有的亲戚都不愿意跟他们交往。直到有一天,大孙子打工回来,看出了问题,就对父母说:“今天你们是怎么对待我婆婆(土家人叫奶奶婆婆)的,将来我就怎么对你们!不信,那就试试!”从此以后,表弟夫妻完全改变了对老人的态度,变成了孝顺的孩子。我80岁的姨妈每每说起儿子儿媳都是笑脸都是幸福,她说满意极了。我想问问提问者:如果将来你儿子儿媳跟你遇到同样的困境,是不是也可以把你赶出去?如果可以,那就行动吧。

理解你的苦楚,但两位老人是你孩子的爷爷奶奶,是你丈夫的爹娘,所以他们也是你的亲人!如果他们向你求富贵,你做不到。如果他们只要有口饭吃,你应该是可以的。于心安处便是家,把公婆赶出去,你能心安?接受生活的考验吧!相信,总有好起来的那天。


绿荷老师


我们可以想想,如果公婆可以分担照顾瘫痪丈夫的工作,儿媳妇可以安心的出去干活赚钱,我想儿媳妇是不会往外赶公婆的。俗话说得好,一个好汉三个帮。只要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就没有过不了的坎儿!就怕公婆天天啥也不干,还在那指手画脚瞎哔哔:天天出去浪,老爷们也不侍候,饭也不做!我媳妇爷爷摔断了股骨头,瘫痪1年半没的,大部分是我媳妇小姑照顾(老爷子就喜欢这个小女儿),工资存款都给了小姑,其余孩子打下手。这1年半来,奶奶总挑剔小女儿,不是钱花的不对了,就是饭菜不可口了,要不就是嫌弃姑爷懒了,没事儿跟其他几个孩子告状,可是这些孩子全护着小姑两口子。如果这几个孩子不护着小姑,谁来照顾老人?毕竟照顾老人这个活不好干,既然有人替你干了,就要学会迁就,别得了便宜卖乖!


猫咪总掉毛


发现回复里的法盲真的多,谁告诉你们一方残疾另一方离不了婚的?婚姻法没有男方残疾女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只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离婚时,残疾方如果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另一方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说,这个儿媳妇没有扔下瘫痪的丈夫和上学的儿子已经实属不易了,你们站着说话不腰疼只会bb,给你一个瘫痪的病人照顾一年你再来道德绑架别人不晚!这个话题说起来凉薄,可是事实不就是如此嘛!现实生活里女方不能生育都会被婆家嫌弃离婚,你们谁站出来说一句了?怎么人家劳心费力照顾了瘫痪的丈夫供养上学的孩子了还要求有两个亲生女儿的老人也必须让她一个人来照顾?你们的心也都是石头做的吧?如果这个儿媳妇是你女儿,你是心疼她还是跟现在一样指责她?你们是人她就不是人了?她不知道累?她是铁打的?



看到这个问题后,心里有些酸楚,很同情你。你的岁数应该在五十岁左右吧!活到这个岁数了,老公瘫痪了,等于家里的顶梁柱倒了,没有了经济来源,还要花钱治病;儿子上大学要花钱;公婆七旬多了,肯定也是体弱多病需要用钱,又没有人帮忙,这一切放在一个女人身上确实很难承担。

但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你真的这样做的话,会产生什么后果?

1.你老公。你老公身体瘫痪,但脑子没有病,他是什么态度?我想他肯定不会同意你这么做的。既使你们夫妻感情再好,他不仅不会帮你,还会认为是你不孝顺离你而去的。

2.你儿子。人都说: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你儿子已经上大学了,爷爷奶奶在他小时候应该照看过他,他跟爷爷奶奶也是有感情的。家里发生的事情他都看在眼里,你若跟他商量,他也不会同意你这样做的,而且他还可能认为是你抛弃了爷爷奶奶。以后他娶妻生子,你不怕他效仿你,恶性循环?

3.你公婆。你公婆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他们在年轻时,帮儿子成家娶了你,侍候过你月子,也肯定帮你带过孩子,跟你们一起生活了也快二十年了吧!他们已经年尽七旬,体弱多病,没有了生存能力,你这时把他们赶出家门,让他们如何生活?他们若因此冻死饿死,你的良心能安?还也可能会涉嫌遗弃罪,会面临刑事处罚的。

4.你姑姐。你公婆肯定是把他们的家产分给了你,两个姑姐有意见才会对你公婆不管,是不是?按传统的做法,儿子继承了所有财产就应该是你们负责赡养老人!你可能不是真的想把老人赶走,只是想用这种方式吓唬吓唬姑姐,逼着她们来照顾老人,那也是应该好好跟姑姐商量商量吧,而不是采取这样的耍无赖的行为。你不能财产全都要,养老没商量吧!

做人,穷并不要紧,良心要摆正。

1.儿子上大学了,可以办理助学贷款,拿点奖学金,勤工俭学省吃俭用,忍一忍几年就过去了。毕业后,找个工作自己就能养活自己,说不定还能攒些给你们。

2.老人如果身体健康,还可以帮你照顾照顾老公,做做家务。人老了,吃饭穿衣花不了多少钱,这样你就可以安心出外打工了。

3.老人若身体不好,最起码还可以帮你守守家吧!如果他们经常住院花钱,两个姑姐还不管,既不出力也不出钱,使得你们经济困难,可以找村委会介入调解,看能不能轮流照顾。如果这样还不行,可以咨询律师,征得公婆同意,再起诉两个姑姐也不迟。

无论如何,凡事多商量,不能意气用事,这不道德还犯法,你说是不是?

我是情感故事1234,期待你的评论。


情感故事1234


我挺同情这为姐姐的,她的遭遇和我一样,我老公也瘫痪了6年,她的不容易我都懂,,我觉得你就让你公婆照顾你老公,你去打工挣钱,如果他们不同意,你就离婚带你儿子走,这样的家庭别留恋,你公婆要是有一点人味就会为你想想,他们养大了你老公,也养大了两个女儿,没养你你没有义务照顾她们,不管就对了,你以经够不幸了,他们还这样对你,我老公也瘫痪了,我吃近了苦,看够了别人的白眼,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我的公婆也是不管不问,看我笑话,孩子上学需要钱,老公看病需要钱,他们从不帮我,如果没钱可以理解,可我公公退休一月6000多,从不帮我我去他家象防贼似的,看够了世人的白眼,我现在累的全身是病,没人可怜你,吸取我的教训离开他们,你可怜他们,没人可怜你为自己活一会


9611907987197


因本人在民政部门工作,日常工作中时不时会碰到此类事情,我来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个中年妇女、大学生的母亲提出的问题。原本是一个很正常的家庭,夫妻二人,上有一位年己七旬的婆婆,下有一个十八、九岁、刚考上大学的儿子,一家四口人,和和睦睦,其乐融融。无奈的是:做为家庭顶梁柱、主要劳动力的老公因病瘫痪,丧失了劳动能力,公婆年老帮不上大忙,自己即要照料护理丈夫,又要给儿子筹措学费,还要赡养公婆,这个家庭立即陷入了困境。

题主并未言明的是夫妻二人是城镇职工还是城乡居民,家在农村还是城市,不好判断。按现行政策,可以采取以下四种办法:1、申请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如果夫妻二人是农民或者城市无业居民,丈夫己经瘫痪,毫无疑问应该是一级肢体残疾,是重度残疾人;儿子正上大学,正是花大钱的时候,完全可以以这两个关键条件为由提出申请,将一家四口人纳入一类(或A类)低保,以维护基本的生活需求;同时,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还可以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即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补贴家用。2、一定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需要时可以申请医疗救助。低保申请被批准,老公需要治疗疾病时,在正常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之外,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的报销待遇,这在政策上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3、给大学生儿子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暂时减轻家庭经济压力;按教育扶贫政策,到当地扶贫办办理相关手续后,提交给大学,可以返还学费4、可以以重病瘫痪或重残瘫痪为由,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一般情况下,最大救助额度1.5万元-2.5万元/年之间,也可以缓解一下经济压力。

其次,与两个姑姐协商,坚决要求她们履行对公婆的法定赡养义务。如果她们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就坚决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二人履行法定责任,按月支付赡养费用。如果她们拒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然,最好的办法还是友好协商,让她们自觉支付赡养费为好,如果她们能念及一母同胞之情,出手帮助一下经济上陷入困境弟弟一家人,并接走公婆亲自赡养就更好了。

最后,将七旬公婆赶出家有错吗?从法律的角度讲,不论是老公,还是两个姑姐,做为公婆的儿女,都平等地负有对老人的赡养义务,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现在其儿子瘫痪,己经完全没有了赡养能力,加上孙子上大学,两个姑姐又当起了甩手掌柜,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完全压在一个中年妇女的柔弱的肩上,设身处地地想一想,确实够让人情绪崩溃的。在此情况下,将老人赶出家门,应该说是可以理解的、情有可原的。但必须指出的是: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在法律上讲,这是家庭遗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遗弃罪,是犯罪行为

一个中年妇女,爱自己的老公,爱自己的儿子,尽力维护自己的小家庭,理所应当,天经地义。但在如此困难的时刻,将公婆赶出家门,让老公的七旬老母流落街头村尾,无异于在己瘫痪、又无助的老公心上又插了一把刀;倘若孙子知道自己已古稀之年的奶奶无家可归,沿门乞讨,身为成年人的七尺男儿,又如何能够安心于学业,心安理得地上大学啊?这难道不是在孙子的心理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吗?这难道不是让自己所爱的两个男人无地自容吗

?实在太残忍了啊!😭😭😭😭所以,建议这位中年妇女还是要理智一些,宽容一些,千万别让自已所爱的两个男人感觉生无可恋。极端情况下,会把人逼上绝境的,智者绝对不为。但愿,这只是一句气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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