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三年了,住院和後事所有花銷自已承擔,兩個姐姐一分不花,可以去法院告她們嗎?你有什麼看法?

新郎官492


你父親住院三年和去世後的所有費用都是你一個人承擔,兩個姐姐一份分錢也沒有出,你說能去法院告他們嗎?

依我看你父親都去世三年了,不管當時你的家庭條件如何?就算是當時你的家庭條件很差,父親也沒有什麼遺產給你留下,你的兩個姐姐不出一分錢,你不是照樣也挺過來了,還有必要去告她們嗎?

你就當是父親沒有生那兩個姐姐,就生你一個孩子好了。父親養你小,你養他老,在老人面前盡孝,讓老人幸福的善始善終,是我們每一個做兒女的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她們不出一分錢,咱也沒有讓老人流落街頭,老人去世咱也沒有讓老人暴屍野外。不是照樣讓老人入土為安了嗎。更何況父親都去世三年了,何必再鬧到法庭呢?就算是法官判決下來讓她們給你出一部分錢,因為這事還鬧到法庭,我想你也高興不起來,還惹得左鄰右舍笑話。何必呢?三年過去了,相信時間是一副良藥,慢慢的會把所有的不愉快抹去,願你調整心態,忘掉所有的不愉快。人們不是常說吃虧是福,相信孝順老人的孩子,生活過的是不會太差的。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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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動你的孝心,做兒女的必須要這樣!但你父親具體花了多少錢,你沒說!你怎麼做,是否告姐姐,我不給你意見參考!說我自己親身經歷吧,我父親腦出血,花了20多萬!我和兩姐姐負擔,哥哥最大一分錢沒拿,而且還花了父母幾萬塊錢!父親去世後,我又給了大姐一萬!我覺得,父母養老的事,就應該是兒子的擔當!不可推卸的!2018年母親突發疾病也去世了,母親的喪葬費都是我一個人出的!倆姐姐一個哥哥,都沒出錢!我離開老家的時候,又給了大哥一萬!母親去世後,還有幾萬存款,都讓大哥哪去了!我問都沒問他要!因為父親去世報銷醫藥費有,五萬多!大哥說種地需要錢都讓大哥拿去了!父母去世後,還有土地都給了大哥!我們三人都沒和大哥爭!如果你有這個經濟能力!自己承擔也無所謂!你在做,大家親戚鄰居都在看!你如果吧姐姐告了,即使你贏在了理!但是你可能永遠的輸了親情!我做的事!我可以告訴各位做兒子的,盡孝義不容辭!我老家,黑龍江齊齊哈爾市依安縣紅星鄉里新村!我姓侯!只有一個姓侯的大戶如果各位不信可以去打聽我是否在瞎說或者吹牛!你養我小,我養你老!善人善心父母在天之靈會保佑孝子賢孫的!切記,贏在了理確輸了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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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個男人沒有必要過後去糾結這些父母的後事問題。只要順利入土了就是大事。

我在孃家是大姐,在婆家是二嫂。我孃家還有一個妹妹和弟弟。父母生病的時候,他們都在外面打工,直到父母病危的時候才回來,期間不說我付出了什麼,母親在彌留之際給我說,安葬她的錢讓我出,不要弟妹給,我只有說好,這樣可能她才走的安心。過後酒水和安葬費用都是弟弟給的。弟弟說,平常不在家,全靠我照顧他是男人應該的(他離婚了,還有一個十一歲的兒子跟著我,之前媽媽說不準要生活費),現在侄兒讀大學了,弟弟也成家了。。再說婆家,老公公病了一週就去世了,等到通知他們弟兄回來的時候,大嫂說我真沒有掙到錢,你們看著辦,小叔子說我也沒有錢,看著擺在堂屋靈堂裡的老人,我說我有,你們回來看看就可以了,第二天老人上山了,我們這些操辦的人還沒有到家,小叔子居然跑了,大嫂也在打點行李了,家裡還有十幾桌的客人。我就跑前跑後忙了幾天,不然怎麼辦?公婆去世的時候,他們居然電話都不接了,還是我在操辦。。有天,我侄兒問我,怎麼人家家裡辦個喪事不是傷心睡在那裡的老人,而是幾弟兄姐妹的大打出手。。我就說,你們幾個晚輩,都只看到我是怎麼做的就可以了,別人不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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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付出,不求回報

這個問題有意思,所以我要來插一嘴。

父親去世三年了,住院和後事所有花銷都是自己承擔,兩個姐姐一分不花,可以去法院告她們嗎?

與之相類的問題還有:婚後一方離家出走,另一方獨自把孩子養大,可以去法院告他嗎?

先說答案吧:你可以告她們,但是很難勝訴。咱們先把訴訟時效這事放在一邊。只說實體問題:

贍養父母是每一個子女的義務,包括你在內,所以你贍養父母,只是盡了你自己的義務,並沒有形成對你姐姐的債權債務關係。

目前法律上對這種情形的補償性或者說是平衡性的規定是:對父母盡贍養義務多的子女,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能力而不盡或少盡贍養義務的子女,應當不分或少分。

設想一下,如果一個人對父母多盡了贍養義務就可以去告那些沒盡或少盡義務的兄弟姐妹,那麼法院還不得亂成一鍋粥?

哪一個家庭在養老問題上能絕對或者說相對均衡?

慣常的做法是,條件差不多的兄弟姐妹,大家開個會,商議一下,每人每年或每月拿多少,其餘的就是各人盡心了。子女少的,開不起來會,就是能者多養,少者少養,孝心大的多養,孝心小或者不孝的少養甚至啃老,有的老人就是,從閨女家刮來養老的錢,反養兒子,不少見。

你說這個狀,能告嗎?

可以提提控告的是被贍養的老人。同樣對於遺棄自己孩子的父或母,能告的不是獨自撫養孩子另一方,而是被撫養的孩子。對於已經盡了贍養或撫養義務的一方,儘管付出很多,據目前法律規定,並不能對不盡義務的一方形成債權關係。

能養老盡孝,是自己的福份;同樣,能撫養孩子,也是自己的福份,說明自己有能力、有愛心。

有些付出不但不求回報,還應當感恩。養老撫幼就是。


遊戲人超超


算了吧,孝心你已經都盡了,錢也花了,再找別人去要,又要嘔氣,關係肯定是要毀,也說明你經濟狀況肯定是也好過她們。我和出奇的一樣,二個老人我一個人撫養,生病我一個人給看,。去世後我一個人安葬,買老衣的錢我都一個人出的。好人有好報,為了孝敬父母,吃點虧小意思


緣聚千里95539902827


我母親病了二十多年,於零八年逝世!我上面倆個姐姐。其間,生養死葬沒有讓姐姐出一分錢!生病其間我還沒結婚,倆個姐姐換著照料,婚後我妻子照料,直至逝世!這裡要說的是:倆個姐姐沒有要老人一分錢遺產,生養死葬讓她們出錢於理說不過去,所以沒要!其間老人病的時候她們也照料了,算了對生她們養她們的一點報答!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紅塵不愛


別告你的倆個姐姐了,想開點,親情重要啊。

我老公的小弟弟三十多歲,到杭州去打工,急性心梗連搶救的機會也沒有,就去世了。弟媳帶著一兒,一女哭的昏天黑地,弟媳只哭什麼事也不問,我老公出錢讓他二弟去杭州辦理後事,幾千元拿回了骨灰盒,我和老公買木料做官材,一個村的親戚和鄰居去幫忙,請吃飯菜酒都是我買,收的禮錢:全歸弟媳,處理完一切我們才離開,至於花多少錢我沒問過老公,事後弟媳也沒問過我們用了多少錢,是不是多少拿出點錢來,我念及親情沒在說過這事,她還有兩個孩子要養。


美林夕陽


我的父親30年前去世,母親今年八月份去世。我們兄弟姐妹五人,均爭著支付各種費用。母親沒有工作也就沒有養老金,但是我們五人仍然爭著贍養,最後由母親自己決定去誰家養老。父親去世後的30年間,我們兄弟姐妹從來都沒有因為母親的養老問題發生一點點矛盾,直到母親去世。

可能有人以為我的父母有錢,那就大錯特錯了。父親退休前是一個普通幹部,工資總額不足百元,養活全家七口人,去世時沒有一分錢存款,沒有一間房子(僅有的一套住房是單位的公房,產權屬於單位)。

關鍵問題是我們兄弟姐妹關係融洽,相互之間從不計較。


樹浦自忠


其實這事遇到誰有錢就出錢,有力就出力,沒什麼告不告的,我父親重病住院,到去世買墓地,住關懷醫院,社保不賠的部分都是我出的,其他幾個姐妹哥哥過的也可以,我為什麼出那麼多,因為我常年不在家,都是他們在照顧兩老,這時我覺得我應該多出一點,也平衡一下常年不在家的愧疚


joyceAXA保險英


兄弟姐妹是手足之情,手提東西的時候,腳在走路。手總不能埋怨腳說:你為什麼不幫我提點東西呢?為點錢,就想對簿公堂,不就和手埋怨腳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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