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交往二十幾天,他媽媽腿受傷住院,男朋友叫我去醫院照顧他媽媽,我該去嗎?

尋找幸福的影子


這種事情最好不要去。為什麼呢?不妨來分析一下。


首先

你跟男朋友只交往了不到一個月時間。這麼短的時間恐怕彼此認識都還不到位。正常情況下都是男女朋友交往比較深,時間比較長。才會去對方家裡,把彼此介紹給雙方父母,讓他們知道你們交往的事情。


而你們如今交往時間這麼短,還遠遠不到上對方家裡的程度。更何況是去照顧對方住院的媽媽呢!


其次

就算是兩人感情深厚,只是戀愛時間短,也不應該以女朋友的身份去照顧未來的婆婆。但是可以去探視。


如果以女朋友的身份去照顧,你想一下如果照顧得好那自然皆大歡喜,如果照顧得不好,估計你們之間的感情得黃黃。再說了,如果一個還沒過門的媳婦太早對未來婆婆示好了,人家媽一定覺得你把自己的位置擺得很低。將來對你可能不會太高看。上趕著的姑娘誰會珍惜呢?


講一個身邊人的故事: 姑娘是我認識的人。她談的第一個男朋友時沒多久,恰逢男朋友的爸爸出了車禍住院了。男朋友家裡其他人都在外地工作,照顧他爸的事情就落在了他媽身上。


那時候看到他媽這麼辛苦地照顧他爸,於是便讓姑娘幫幫他,讓姑娘每天給他父母送些飯菜過來。因為姑娘家離醫院比較近。姑娘想著,反正也沒多大的事情,不過是舉手之勞。


於是她每天都給他父母做各種好吃的。男友的父母格外高興,姑娘心裡也很開心,覺得自己攤上了這麼一個好機在男友父母跟前表現。她本以為自己跟男友的婚事一定板上釘釘了,可是沒想到男友爸爸出院半年後。男友媽媽強烈要求男友跟姑娘分手。


最後他們真的分手了。姑娘說,以後再找男朋友,絕不上趕子跟別人示好。搞得她多沒臉沒皮似的。


最後

想說一說你男朋友的態度。你們不過交往才二十多天,他便讓你照顧他媽媽,可能從情感上來說他願意把自己家的事情與你分享,也希望你能幫助他,會讓你覺得自己在他心目中站有很重的位置。這正是你為難的地方。


其實在我看來,你男朋友真的沒有什麼邊界感。明知道你們交往時間短,這種照顧人的事情本身就不應該向你開口。你贊同也為難,拒絕也為難。可見他的思想並不是太成熟。很多事情思考不到位。將來你們要是結婚了,估計還有更多的事讓你左右為難。


黃小媚的情感小屋


才交往二十幾天,估計連雙方父母都沒見過面,沒有正式的確定下來。既然這樣,自己趕鴨子上架的舔著臉皮去照顧,我覺得未免太把自己不當回事了。這樣做的下場,只會是讓人覺得自己好欺負!

我覺得,這事兒,完全急不得。你現在是和你男朋友正在交往,而他的媽媽腿受傷住院了,作為你,確實是需要去趟醫院。但是,僅限買點東西過去看看而已。

不管你們倆將來是否能在一起,這麼做,是仁至義盡。他媽媽受傷,你盡到了一個晚輩該做的,過去看看。但是,你和他才交往二十幾天,他就開口讓你去醫院照顧他媽媽,這就讓我有點看不懂了!

他,究竟把你當成什麼了呢?免費的保姆,還是可利用之物?可能是我這個人多心了,我怎就覺得他的動機不太純呢?

交往二十幾天的女朋友,就喊著去醫院照顧他媽媽,這樣的男人,我覺得你也可以遠離了。

他家難道就沒人可以去照顧他媽媽嗎?他是他媽的兒子,他完全可以去啊?再不濟,請個護工在一邊照顧,不是也可以啊。幹嘛非得讓你拋下工作和自己的事情,去照顧他媽?

你信不信,你這次,一旦點頭同意了,以後你就等著悲劇吧!不僅是他,連帶著他媽媽,肯定都不會對你太高看的。畢竟,一個女孩,才交往了二十幾天,就可以放下身段去照顧還不知道究竟是不是準婆婆的人,這樣的女人,完全可以當保姆了!


幸福魚兒


應該去,我好朋友(女)跟他男朋友交往一週,男朋友媽媽走路摔倒了,骨折住院一個月,當時他男朋友正在事業發展期,經常出差,男朋友的姐姐懷孕需要休養,沒辦法只能讓我好朋友去幫忙照顧他媽媽。

我朋友想既然在一起了,以後就是一家人,照顧就照顧吧,反正自己平時工作也不忙,於是跟單位請了假就天天呆在醫院照顧他媽媽。他們一家人對我朋友印象非常好,也非常感激我朋友,他媽媽甚至私下跟他男朋友說,這姑娘不錯,以後跟人家好好交往,對人家好點,後來結婚了,他們家人對我朋友一直也很好,他老公事業做得越來越好,整天在外面忙工作,忙出差,很少照顧家裡,我朋友結婚後基本就不工作了,每天就是照顧孩子,照顧老人,典型的賢妻良母。

結婚大概四五年吧,突然有一天他老公跟她提出離婚,她很驚愕,但是沒辦法,她老公態度十分堅決,本以為她婆婆家人會為他說話,結果表態的時候就開始含糊其辭了,我朋友一怒之下離婚了,現在一個人帶著孩子,前夫每個月給孩子點撫養費基本不夠幹啥的,她找工作找不到理想的,自己想做生意也沒有那個能力,生活很無奈。

再後來他前夫生意失敗了,欠了很多錢,找她幫忙,她沒有理會,因為她知道,她在他們家人眼中,有用時是個好老婆好兒媳,沒有用時就是個陌生人!所以,不論結婚還是談戀愛,獲得對方尊重和愛戴,是靠你的自立自強,而不是討好對方。


段子哥哥


如果是我,交往二十幾天,男友提起母親生病住院,口頭安慰下居多,畢竟關係不牢靠,提前見家長也挺奇怪的。

如果是男友提出要我去醫院照顧他母親,那這段關係懸了,不一定當場分手,但絕對會有負面印象。

畢竟,照顧生病的母親,應該是他和他父親,或者護工該做的事情,即便是婚後,提出這樣的要求還得斟酌一下呢,何況是剛剛交往才二十多天的。


燕兒在凌梢


叫個懂事的男人也不該說這話!剛認識二十天沒見過幾次面就這麼拿自己不當外人。如果是我,我不會給別人添麻煩,自己的媽我有責任自己請假伺候。媽在最需要你的時候你委託了八字沒一撇的別人我做不到!


強歌69363307


我和老公在一起談戀愛四個月的時候,婆婆檢查出來肺癌晚期,醫生不建議做手術,就在當地市醫院保守治療,我老公當時開店生意很忙,公公在外地包活沒有脫開身回家,我小叔子還在上初一太小,實在沒有人能去醫院照顧,後來我建議轉回縣醫院,我每天上下班或者中途忙完了就去醫院幫忙照顧,其餘時間是老公舅媽在那裡看著,我不知道當時為什麼會這樣做,我只想替他減輕一下壓力


圖圖的媽咪張小姐


有時間的話,帶點東西去看兩次可以,但是千萬不要去伺候,我就是這麼過來的,我跟我老公談了5年的時候他媽高血壓住院了,我跑去伺候了幾天,我懷孕的時候,老公哥哥的孩子在家,也是我幫著她一起帶,她去打牌,就想著一家人好好相處,多做點事也不會累死,結果現在還是老大媳婦好,我不孝順,所以真的不要那麼上趕的。


求人不如求己6913


每次看到頭條這種感情類問題,真心想說,朋友,你不孤單,好多人都經歷過類似的情況。

我跟前任交往,說好見家長時候,他媽突然住院了,也不是急病,老毛病了,就在我們說好去家裡一週前住院去了。我原本說的是去醫院看望也是一樣的,但是各種原因吧,就是最後沒見成,我也沒去醫院。後來,分手時候,我前任說,你當時要是跟我到醫院去照顧我媽,我肯定會更愛你的。我就呵呵了,從你的角度講,可能覺得沒啥問題,可是,朋友們,我當時連面都沒見過,素未謀面,沒見家長還是他爸,他媽,各種他們家的原因推三阻四導致沒法見家長的,我當時覺得真是不會尊重人,還讓我去醫院照顧你媽,憑什麼?

後來,等他媽痊癒出院,過了好幾個月以後再提見家長的事,他們家還是推三阻四,真心不是省油的燈,分手也一部分是他們家裡的原因吧。

這個事我覺得是要分情況的,做人是要以德報德,不是以德報怨,別人對你好你應該對別人好,不是說一味的討好別人。你跟男朋友交往只有二十天,講真,什麼都看不出來,看望可以,照顧不要。


恰逢其詩


都是過來人明白你的意思!你和他認識時間不長按理說不應該有這樣的請求,說明他心智還不成熟,純屬虛榮心再作祟!想在親人跟前顯擺顯擺!不過這份孝心值得肯定!

你有兩個選擇:去的前提是你對他有感覺,可以繼續發展的話,就滿足一下他的虛榮心 ,這次過了基本你就住他心間了!如果你不選擇和他繼續找個委婉的理由說沒有時間,基本你們之間就斷了!



笨笨中原


我覺得乾脆和你的男朋友分手算了,這樣的男人根本就不分青紅皂白,而且我也斷定他是一個沒有擔當的男人,這樣的與他相處,只是自尋煩惱。

你的男朋友根本就沒有為你考慮,剛剛相處二十多天,你去醫院伺候她的母親,這是多麼尷尬的一種場面啊,你的男朋友都不曾為你考慮這些。我覺得讓你過去,根本就沒有一點點的道理。



或許有人會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可以和公公婆婆更好的接觸,為以後打下的相處打下基礎,但是我覺得僅僅是談朋友,根本就沒有到談婚論嫁的程度,實屬沒有這個必要。


我覺得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幫男朋友分擔一些,可以幫著買買飯之類,也可以女兒去醫院探望一下,這是禮貌,到醫院伺候去的還為時過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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