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資為1萬元的單位卻只給員工繳納最低額度的五險,這種情況合法嗎,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

且愛且珍惜77435094


如果從合法性的角度來討論,那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的第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我國社保的繳納一般分為單位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對於靈活就業人員而言,社保的繳費基數是可以自由選擇的,一般在當地社平工資的60%-300%之間。而對於單位職工而言,是要按照實際工資水平進行繳費的,當然如果本人的工資水平低於社平工資的60%,則按照60%確定繳費基數,如果本人工資已經超過社平工資的300%,則按照300%確定繳費基數。

所以,對於月工資一萬元的單位而言,按最低額度為員工繳納社保這種做法明顯違反了法律的相關規定。

但是,這種做法現在普遍存在於我國的私營企業當中。

對於一名月工資1萬元的員工,如果按照1萬元的基數為他繳納社保,在社保降費之前按照廈門的相關政策,企業需要繳納12%的養老保險,6%的醫療保險,1%的失業保險,0.5%的工傷保險,0.7%的生育保險,那麼企業需要支出2020元。

2018年廈門的社平工資為6288元,60%的基數為3772元,那麼按照相應的比例,企業需要支出762元,可以看出一個員工一個月企業就可以節約1258元的人工成本,如果再加上公積金那就更多了,這對於企業來說是非常大的一筆錢,所以很多的企業按最低基數為員工繳納五險。甚至一些勞動者為了到手的錢能更多一些,也樂意單位按照較低的基數繳納社保。

與此同時,各地的政府為了保證企業能夠存活下去,並沒有非常嚴格地對這種現象進行清理。而對於勞動者而言,相對於企業都是弱勢的一方,遇到這種事情唯一的辦法就是保存好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不過這麼幹之後,工作基本就保不住了。

隨著2019年5月1日起,國家降低企業的社保繳費費率,對於企業會明顯減輕負擔。而與此同時,下一步將社保移交由地稅徵收也是勢在必行的事情,到時候企業按照最低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的情況就應該不會再有了。

我是職場問答達人流雷電,關注我,分享機關單位和國企的各種知識!如果有不同意見,歡迎下方評論留言

流雷電


公司為節約成本,按低於實際工資標準,甚至按最低工資標準繳納社保公積金的現象,在一些小公司或特定行業公司內,非常常見!

以稅前10000元為例,先看按實際工資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繳納五險一金,公司繳納部分的差額:(以上海地區為例)

基數10000時,公司需繳納3820元,個人繳納1750元;

以最低工資標準繳納,公司個人需繳納金額:(以上海為例)

最低基數時,公司需繳納1496元,個人需繳納610元;

一萬元按實際工資繳納對比按最低標準繳納,公司每年少花:27888元!

(3820-1496)×12=27888元/人

因此,為節約成本非常多的公司如此操作!


而這種不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公積金的做法,顯然是不合法的!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

如未足額繳納相應處罰如下:

雖然有明確條款規定及相應處罰,但這麼做的公司並沒有把這些規定當回事!

員工遇到不足額繳納時,往往也習以為常,聽之任之!

在職時肯定不敢提出,離職後申請仲裁或起訴,不但費時費力,而且由於需要自行提供材料證據,事先如無準備,結果也並非確保成功!

希望2019年1月1日起,社保由稅務徵收,這種情況能有所改善!


不怕小貓


最近看到一個超NB的例子,關於社保的。

是一位律師給一家公司的建議,他說,如果想給員工按照低標準交社保,那應該提前跟員工籤一份協議,這份協議中, 至少應該包括:

1、員工自願同意按照低基數繳納

2、員工承諾以後不因為這個事情申訴

3、如果有相關處罰,員工自願承擔罰款和要補交的社保

4、員工承諾,以上內容都是自願,不是公司逼迫。

。。。。

看完,我心裡一百個草泥馬飄過,哪個無良律師,可以對員工如此不仁慈,哪個公司可以如此無良地對待自己的員工。


但是,按照低額度繳納社保,這在很多單位的確是普遍現象,尤其是高工資的私企,基本上是默認的了。人力資源在談工資的時候,同時會談社保基數,你的工資是多少,按照什麼基數社保,按照什麼基數交公積金,這些都是提前約定好。但多數不會讓員工籤如此“喪權辱國”的協議。或者有籤協議的,但不會這麼苛刻。


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要求,用人單位有義務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從2019年開始,社保歸稅務機關統管後,未來稽查監管應該會更完善,相信從員工角度,會有更好的保障。

而對企業來說,過去20%的社保,的確是企業比較重的一塊負擔,相當用工成本里,除了給員工實際支付的工資,還有額外的20%社保成本必須支付。

好消息是,從今年5月1日開始,社保比例已經下降到16%,對企業來說,可以節約非常大的一塊成本,隨基數的下降,企業也會綜合考慮不足額繳納的風險。


當然,從員工的角度,其實還是要從提升自身能力出發,有一技之長在手,才能有職場的競爭力,有更多的選擇機會,A公司不足額交社保,可以去足額交社保的B公司,或者要求A公司加薪。


康愉子


一般來講,要按照職工本人上年度工資總額的,月均工資標準進行確定。

工資總額包含六大部分,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所以,很多職工不瞭解把獎金和加班費都算為繳費基數,很有可能在社保繳費時會吃虧。

如果職工在用人單位工作不滿一年呢?就是按照月均工資標準進行繳費。

如果職工是新入職的呢?這個一般會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如果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是最低工資或者是當地的60%最低交費基數的話,用人單位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保就是合法的了。這也說明了我們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重要性。

如果用人單位給我們商定的工資是1萬元,那麼就要按照1萬元簽訂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就可以規避社保交費基數這一問題。

很多人都知道,2019年1月1日起,我們社會保險費徵繳將交由稅務部門管理。很多企業一片哀嚎,稱經營不下去了。難道違法才能經營下去?這種做法是不是對合法企業的不公平呢?

其實,未來社會保險費徵繳部門變更之後,有可能會改善這種情況。比如稅務部門直接按照上年度用人單位發放的職工工資總額,扣繳社會保險費。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就是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上年度的20%比例進行按月繳費。

這樣稅務部門就可以直接根據企業申報的工資賬目情況進行徵稅了,這樣更簡單直接一些。如果用人單位敢給職工申報較低低的基數,工資總額是做不了假的,稅務部門一下就能審核出來。


局思想


想公司給你全額,做好降薪的準備了嗎?

大部分企業給人力資源的授權是人力總成本。比如這個崗位就是15萬一年,對應的人力可以給你的也是這樣,10000基本工資,加上最低標準比如3500的五險一金,1000塊企業成本,再加上什麼車補飯補通訊補,一年下來14萬多,你到手也有12萬多皆大歡喜。

然後你要求必須按照標準走,那不好意思了,必須降薪不然超預算,不要指望國家政策出來了,企業會增加成本,羊毛出在羊身上。

工資標準降低到9700,實際到手降低到7800,然後多1400公積金。自己看哪個合算。


kknniigg


雖然第一反應是明顯違法行為,但是仔細想想,也有是合法的特殊情況。

首先我們的社保交費基數是怎麼確定的呢?

一般來講,要按照職工本人上年度工資總額的,月均工資標準進行確定。

工資總額包含六大部分,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所以,很多職工不瞭解把獎金和加班費都算為繳費基數,很有可能在社保繳費時會吃虧。

如果職工在用人單位工作不滿一年呢?就是按照月均工資標準進行繳費。

如果職工是新入職的呢?這個一般會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如果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是最低工資或者是當地的60%最低交費基數的話,用人單位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保就是合法的了。這也說明了我們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重要性。

如果用人單位給我們商定的工資是1萬元,那麼就要按照1萬元簽訂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就可以規避社保交費基數這一問題。

很多人都知道,2019年1月1日起,我們社會保險費徵繳將交由稅務部門管理。很多企業一片哀嚎,稱經營不下去了。難道違法才能經營下去?這種做法是不是對合法企業的不公平呢?

其實,未來社會保險費徵繳部門變更之後,有可能會改善這種情況。比如稅務部門直接按照上年度用人單位發放的職工工資總額,扣繳社會保險費。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就是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上年度的20%比例進行按月繳費。

這樣稅務部門就可以直接根據企業申報的工資賬目情況進行徵稅了,這樣更簡單直接一些。如果用人單位敢給職工申報較低低的基數,工資總額是做不了假的,稅務部門一下就能審核出來。

這樣才能夠維護住我們職工的合法權益,希望我們違法的企業越來越少。


暖心人社


【HR雜談】這種情況下不合法,但是目前很多公司尤其是私企,民企都這麼做,隨著社保歸稅務統一管理之後,以後情況會逐漸變成滿額繳納五險。但是作為員工,我們遇到這種情況不應該單純的考慮合不合法,而是如何提升自己的價值,找到適合自己的崗位。



一,真正做到完全合法的公司,你見過嗎?即便是見過,門檻高的會讓你望而卻步。

國內現在很多公司都是在加班加點,額外付出勞動不支付加班費,或者給員工繳納最低社保,節省成本等不合法的的情況下運營的,就因為這些你就放棄這家公司嗎?

很難!因為很多國企央企也並沒有支付相應的加班費,所以說,我們的目光應該放在提升自己的簡歷價值,讓自己有挑選企業的能力,讓自己擁有與企業討價還價的能力。



二,抱怨加班加點,抱怨單位沒有足額繳納社保,只有一個原因便是錢沒到位。

很多人都在抱怨加班加點,其實他們真正抱怨的是無償加班,很多人在抱怨沒有足額繳納社保,那是因為你覺得你的工資應該再多1500元的社保費。

為何很多私企的員工明知道沒有足額繳納社保,明知道公司經常讓自己無償加班,還沒有去告這個企業呢?主要原因有兩種:

1.工資高,或者說不低於同行業的水平。總體權衡一下,發現工資在同行業還是可以的,雖然沒有足額繳納社保,但是看到那些足額繳納社保的工資低,到手工資更低,心理就得到平衡了。

2.簡歷價值相對較低,無法找到更好的工作。人往高處走,如果在一個這麼“壓榨”你的公司,工資還不高,你還不走,只能說明自己的簡歷價值就是這個水平,無法找到比這更好的工作。

綜上所述,題主現在不要只糾結於合不合法,而是要看自己的能力,自己的簡歷價值,自己未來的提升,自己以後的發展,讓自己具備和公司討價還價的能力,讓自己辭職後有諸多跳槽的機會,這才是關鍵。


HR雜談


公司只給員工繳納最低額度的五險,是違反規定的,雖然這種現象很常見。

不少公司為了節約人力成本,都會按照當地最低額度繳納,這樣企業需要付出的社保費用會低很多。

針對企業按最低額度繳納,許多人觀點不一。

有的人認為企業按照最低額度繳納,自己每個月被扣的五險一金變少,到手的錢更多,是好事,如果企業足額繳納,反而會被扣更多錢,到手工資變少。但是,其實從長遠看,企業這種按最低繳納,損害的是你未來拿回養老金的權益。

隨著新的個稅政策及社保繳納要求出臺,從2019年1月起,個人的社保就會由稅務部門開始徵收,這樣一來的話就會嚴格按照,本人的工資基數來繳納相應的社保費用,中小企業也不能再按最低額度繳納五險一金的方式節約成本。

點贊和關注前程無憂,收穫職場乾貨趣聞,陪你走過求職路!


祝你前程無憂


這種做法當然是不合法的。但是又普遍存在於實際操作中,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企業對人力成本的嚴格控制。

就以我們單位為例,我們單位現在招一個普通的員工,總的用工成本在每年75,000左右。什麼意思呢?就是說我們招一個員工每年花在他身上的費用是75,000。這75,000包括了工資、社保、公積金、餐補等所有關於員工切身利益的費用。在總額限定的前提下,工資社保等,就會有一個此消彼長的效果。如果社保是按你的實際工資來上繳而不是最低標準,那麼社保的費用就會上去。但是總額又被限制住,那可能到最後你的餐補或者工資就會變少。如果你的社保是按最低標準來交,那麼你的工資就可能相應的會多一點。所以在我們這社保按照最低工資標準來繳納,這樣拿到的錢就會多一點,大家也可以多一點錢來自由支配。

可能很多人實際上不知道公司有這麼一套隱形規則,所以覺得這種事情挺不合理的,但如果公司跟個人能夠在簽訂勞動合的同時講解清楚,我想大家對這個問題都是能夠理解的。


老陳的閒聊


心語可以負責地說,這種情況是不合法的,應該依法維權。

首先,單位以低於員工工資總額的標準繳納最低額度的五險是不合法的。

在繳納社保費問題方面,《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都有明確的規定,都是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工資總額來繳納的。

其中,《勞動法》是這樣規定的: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是這樣規定的: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題主月工資為一萬元,單位應該按題主實際月工資一萬元的工資額度來給繳納五險,而不是按最低額度基數來繳納;公司這麼做是違法的。

其次,題主應該依法進行維權。

在公司違法的事實面前,題主應該先向公司提出自己的合理主張,要求公司按自己實際月工資總額依法給繳納五險。如果公司不同意繳納,可以向當地社保費徵收機構投訴,社會保險徵收機構會依法進行處理的。

關於用人單位未依法足額繳納社保費的違法責任的處理,《社會保險法》是這樣規定的: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可見,根據上述法律規定,題主只要有證據證明你單位的違法事實,向當地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舉報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得你能有所幫助。

【歡迎關注@職言心語,20年私企工作心得,樂於與您分享交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