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费是管理费还是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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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问的这个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源于“物业管理到底是管理还是服务”这个争议性的命题。


众所周知,“物业管理”(realty management)是个舶来词,起源于英国,发展成型于美国。80年代初,自香港传入我国内陆。

经过20余年发展,首部全国性法规《物业管理条例》于2003年9月1日发布实施。

该法规在立法之前,曾用4年左右的时间面向全国广泛征集立法意见。彼时,“管理”与“服务”之争就甚嚣尘上,许多有识之士就强烈要求将该法规命名为《物业服务条例》(或物业管理服务条例)。

在他们看来,这绝非是扣字眼,而是事关这个行业能否良性运行发展的关键命题之一。


最终,首部法规依然以《物业管理条例》命名;涉及到物业企业,自然是“物业管理公司”,其收取的费用理所当然就是“物业管理费”。从该法规颁布后的运行情况,因为物业“管理”的定义,确实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当时理论与实践较为落后的阶段,业主与物业双方对物业管理活动的认识均相对有限。

尤其是物业公司,普遍未能摆正自身位置,均以“管理者”自居;其工作人员,更自认是小区的“管理人”;而小区真正的主人——业主,却成为了被管理者。管理与服务的本末倒置,使得这个原本为朝阳行业的新生事物在一片争议中起步发展,这也是当下日益激烈的物业管理矛盾的根源之一。


随着法律的日益健全,《物权法》颁布后,国务院随即对03版《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并于07年10月1日施行。其中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无疑是称谓上的重要变化。从此,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随之变更为“物业服务费”。

将管理转变为服务,二字之差,但其中的重大意义在于明确其服务的根本属性。


当然实践中我们不必纠结于管理费还是服务费的名目,但我们要认识到:

物业管理在根本上还是一种服务,只不过这种服务较为特殊,它在许多方面都是通过管理而实现的。但这些管理针对的是小区共用设施、场地以及秩序等等,就是所谓的“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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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的工作内容是“管理于物,服务于人”房屋,设备只要有使用不当的该管就得管!不但管还得让他们这帮破坏公物和没道德没素质的,自私的人知道怎样才能让房屋保值增值!对于人,该服务的服务!仅此而已


争取平常心吧


管理费的标准收与支是物业管理公司经营中的两个最重要环节,除了启动基金,和维修基金之外,管理费应该是管理公司在管理中所收取的较大一笔日常费用。管理费覆盖范围较广,例如保安、卫生、绿化、道路、公共电力,水、电话及煤气等的支出,还有行政支出,包括文具、印刷、大厦设备的维修及保养费用,其中包括电梯、消防设施、供电系统、停车通风系统、给水及排水系统等。

  关于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目前国家尚无具体明文规定,大多数的物业管理公司都自订标准,如每平米几元钱,由每一业主按月向管理公司交付,到底该收多少管理费才算合理,这一直是物业管理工作中最令人感到困难的问题。

  管理费是由业主交,管理公司是由业主聘请,所以管理费应该由管理公司和管理委员会协商来定。如定的收费标准过高就会出现大多数业主迟交费或不交费的情况。有的管理公司会采取停水、停电等手段来迫使业主按期交费,但结果却常是业主联合起来,责成管理委员会辞退管理公司。所以管理费的标准应该与服务质量挂起钩来,更应该由双方配合好,共同参与制定收费标准。

与此同时,可以使用像“包租婆”这样的管理软件进行智能化管理收租等等,图示为该软件部分功能截图例图为建材市场截图


城市之光东望1


当然是服务费啦,


刘工666666


什么费也不是,其实由街道直接管理最好,大家算一笔账,是不是光车位费和广告费就够管理费用了?拿我们小区来说,3000多住户,600多车位,光车位费将近200万。33层13个楼座,只有一个门。保洁加保安总共20人足够,他们的工资平均25000/年,费用不过50万。其它各种费用50万顶天了,每年还能剩下100万。业主不但不用交物业费,每年每户还能分个3百5百的,你说要物业干什么?


名扬Ge


物业公司其实就做骑驴生意的黑中介嘛!!


19630910


管理公司是有业主聘请?问下哪家物业公司是真正的有业主聘请来的?问下市长物业公司谁谁家养的?谁给业主摊派的物业公司?你们摊派物业公司给我业主有经过业主的同意了吗?


殷宪良YINXIANLIANG


媳妇找婆家要的彩礼是什么费?


嘉树


物业收取的是:物业车位人员服务管理费


趁热大军


物业费,是业主因维护共有物业而筹集的资金。

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向物业服务人员支付的劳务报酬。两者概念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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