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寫的婆婆的名字,婆婆要求我們幫忙還房貸,說房子以後是給我們的,我該幫忙還嗎?

會跑步的貓


清官難斷家務事 幫不幫還取決於 風險係數大小和你的能力 首先是否有遺囑 沒有遺囑 還得看你婆婆有幾個兄弟姐妹 你婆婆有幾個子女 你婆婆有沒有外債 如果以上都沒有 又是獨生子女 為了家庭和睦 幫還吧 最好是立字據遺囑 不要給現金 轉賬方式


秋風吹起2


不動產比較特殊,根據《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的權屬以登記為準。

所以說,房產證寫的是婆婆的名字,登記在婆婆名下,那房子便是屬於婆婆所有。至於你們幫忙還還貸,這個性質可能還存有爭議,可能是對婆婆的贈與行為,也可能是與婆婆之間的借貸關係。但是,基於雙方家庭成員的特殊關係,加上“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若無法對自己主張提供證據證明,那法律性質認定可能存在較大的爭議。

至於婆婆說房子以後是你們的,這個可能是涉及繼承的問題。

根據《繼承法》規定,若被繼承人有遺囑,則按照遺囑內容繼承。沒有留下遺囑,則按照法定順序繼承。所以婆婆要是留有遺囑,那可能還好。若沒有遺囑,根據規定,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所以,你們能否繼承全部的遺產,這個確實也不好說,還要看繼承人的人數。


葉律師


我請你們不要就這樣毫無理由毫無條件的相信了你婆婆的口說無憑!這個是未知數的要求,說什麼等她老了走了就把這房子給你們,這個是沒有保障的話語,不能當真……沒有白字黑子的法律憑證是不可靠的!免得到時竹籃打水一場空……

以我為事實,我家有兩姊妹,我是哥哥,還有個妹妹,我在沒結婚之前父母買了套房子,是屬房貸型的,那時房本是我母親的名字,等我結婚了,房貸還沒還完,我在結婚之前自己用全款買了套新房,從此就搬離父母,不再同住,我結婚時,父母年級有點大了,還貸有點力不從心了,那時母親要求我們幫她還貸,說什麼以後她們的房子歸我們所有……我答應了並幫她們還完房貸,等我父親去世後,我母親說話不作數,她把房子的一半股份分給了我妹妹,這就等於我們兩夫妻白付了房貸還吃了虧……就後悔當初沒有作法律依據憑證!

你看看,像這樣的事件能再讓它歷史重演嗎?我想是不會吧!除非是通過律法途徑方可!切記謹慎!



用戶抖音之


其實現在大多數人都處於這個狀態,就打個比方,我跟我男朋友認識的時候,他的父母在之前就已經為他準備了一套房子,可是這套房子戶主名字是他父親,但是說實話未來還是給我們倆結婚用的,目前來看,我們結婚後會住到這套房子裡面,貸款也會落到我們頭上,但是我現在明確知道,婚後我不會出一分貸款錢,還貸的事就是我男朋友的事了,並且我也不會要求他們把我的名字加上去,我沒有那個想法,同時也不會拿我的工資去給他們家還貸,即使我嫁過去,我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還是那句話,不做“扶貧式結婚”。


頭像醬醬醬


看人吧,我爸媽買房子給弟弟結婚,首付我借了10萬,後來裝修又拿了4萬。弟弟弟媳婦還貸款,名字是父母的,其實我挺佩服我弟媳婦的,婚後買房雖然沒有出首付但是人家每月貸款按時還的,也從來沒說要加名字,我都替她覺得啥!當然我肯定不會跟她爭房子哦!只是覺得這孩子真天真


江蘇殷小胖


這婆婆之所以寫自己的名字,實著是為她兒子著想,沒有你參與的份,這婚姻面前,誰敢保證以後長長久久,即使兩人小吵小鬧也就算了,不過是你的過錯還是老公的過錯,分開了你得不到一分,為什麼因為房產證不是你的名字,可是房貸卻由你們承擔了,落個人財兩空,就像我婆婆一樣剛開始誆著我,家裡一臺車 分的一套三,一套一,就一個兒子,以後都是你們的,結果呢 老兩口都離婚了,車歸公公,房子名字寫婆婆,我老公一個子都沒有,結果我老公還說以後都是他的,何必計較寫誰的名,這就算了,我孃家也分的三套三,我家三姐妹,我爸媽願意給我們一人一套,所以我基本都待在孃家,偶爾我公公會下來接我們上去玩幾天,這次11月16日回來,我說明天回去的,結果昨晚我婆婆還說 這才是你的家,不要老是回去,我還心想你爸媽沒給你的,不要否認我爸媽會給我的,我爸媽願意我回去,怎麼就成了我只有一個家了,搞笑的很。


圈子不同別硬融l


獨生子女家庭我覺得無可厚非,房子最後還是你和你老公的,這也是家庭成員最基本的信任問題,家庭關係本來就有矛盾不和睦的就算了。

我和我老公出資買了兩套小戶型給我爸媽和我公婆住,分別寫的是他們的名字,我們還貸款,我跟我老公沒覺得有任何問題……


166649854


這樣的情況,我參照現狀判斷,老人名下的房子有貸款,肯定近期5年內入手的。一般老人名字的房子都沒有貸款的。說一般情況啊。那麼讓新夫妻還房貸,是男方家庭條件偏差,或者你丈夫能力偏差,沒有自己的錢付首付,或者男方父母對家庭狀況,相對有控制慾。至於還貸款,其實你們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你們又住在房子裡,還款,是義務和責任啊。到最後是不是給你們,一是看男方有沒有兄弟姐妹,而是看你們婚姻持續狀況。未來的事情不好說。不過,建議,你們夫妻財產,各自管理,還款期間,各自作賬。


Julie小姐姐


這個真不該,房子以後是給你老公的,不是給你們的。。。你的婆婆真是個人精。要不就過戶改名,要不就堅決不還。真的告訴你,很多傻女人被這樣騙的,最後離婚跟淨身出戶沒什麼兩樣。不要抱著什麼你老公人好靠譜對你好的想法,如果真的對你好,就不會房子名字沒有你的份!你可以不要加,但是他應該加。


洛斯町


不住,不惦記,有那個能力自己貸一套。婆婆既然要寫她自己的名字,她自己有沒有能力還不清楚?既然她沒能力,又要兒子媳婦還貸款,那她貸什麼?為什麼不直接兒子貸?婆婆的名字就是全家的事,多子女的更麻煩。老公的名字就是兩口子的事,有麻煩以後都扯不到其他兄弟姑子。

不建議,她兒肯定是拿了夫妻財產給她的,你老公要拿你攔不住。現在又故意在你面前提這一嘴,除了故意讓你再另外拿錢出來我不曉得還有其他什麼意思,我認為你可以明目張膽的說你要自己貸一個,兩口子的名字。至於你老公對這件事同意與否,最後就看你怎麼想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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